今后新增有色金属项目多由国家主管部门核准

2014年01月07日 11:1 448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国务院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发布了包括矿产等13个大行业项目的投资核准规定,其中原材料行业中涉及到有色金属行业的核准项目规定如下:
  稀土、铁矿、有色矿山开发:已查明资源储量500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铁矿开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稀土矿山开发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钢铁:新增生产能力的炼铁、炼钢、热轧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有色:新增生产能力的电解铝项目,新建氧化铝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石化:新建乙烯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化工:年产超过50万吨的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新建对二甲苯(PX)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新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
  水泥:由省级政府核准。
  稀土:冶炼分离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稀土深加工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黄金:采选矿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责任编辑:m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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