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开发与保护生态能源两全其美?

——对秦岭北麓生态保护与矿产资源开采利用问题的思考

2013年11月30日 10:42 810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可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增长,是建设富裕中国的物质基础。如何实现两者的均衡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
  对西安来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首先要做好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西安市市委、市政府围绕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目标,高度重视秦岭生态保护,提出了一系列举措;市人大常委会新近也公布了《西安市秦岭生态保护条例》,这些都将对秦岭生态保护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谈到秦岭生态保护,必然要关注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那么,目前西安市秦岭矿产资源开采利用和管理现状是什么?在秦岭保护日益严格的情况下,能否全部关闭这些矿山?对现有矿山又该如何进一步规范和监管?
  一、矿产资源开采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客观地看,目前我们国家对资源利用总体上还是粗放的,也带来了一定的生态环境问题,采矿的过程也是对矿区及其周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影响与破坏的过程,矿产开采与矿山环境问题共生共长,矛盾不断加剧。
  以西安为例,目前全市秦岭北麓共有探矿权23个、采矿权41个(主要为金、铁、铜、锌、铅等金属矿产;建筑用花岗岩、白云岩、饰面用花岗岩、大理岩、水泥用灰岩、页岩、片麻岩、玻璃用石英岩、高岭土、含钾岩石等建筑石材;矿泉水、地热等资源)。矿业不是西安市的支柱产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从属地位,但金、铜、铁等金属类矿产、建筑砂石粘土等建材类矿产的开发利用对地方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尤其是建筑石料类资源的开发利用为保障城市建设对基础原料的需求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步伐加快,基础设施和建筑市场对建筑石料的需求持续高涨,市场供应处于饥渴状态,因而社会上投资建筑石料矿山的热度持续不减。近年来虽然进行了多次矿山专项整治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全市矿山矿种多,安全基础薄弱,“小、散、差”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矿产资源开采同样存在生态环境问题,有的带来得不偿失、难以恢复的环境破坏。
  一是现有矿山大多生产方式和技术设备落后,工艺水平较低。矿山企业总体规模小,仅一座中型矿山,其余均为小型矿山,技术改造能力弱,有的矿山企业不愿承担应尽的矿山环境治理保护责任和义务,环保投入不足,资源综合利用率水平低。
  二是由于利益驱动,乱采滥挖现象屡禁不止,既有山区盗采山石,也有平原毁田挖砂取石,违法成本低,给环境带来严重破坏。加之对破坏矿山环境的行为取证难,处罚力度小,移送程序复杂,难以起到震慑作用。
  二、秦岭北麓西安段矿产开采能否全部关闭
  单纯从生态保护来说,最好在秦岭区域不设置任何矿权,把所有开采行为从秦岭山中清除出去,还秦岭以原生态的自然风貌。那么,能否禁绝秦岭矿产资源的开采活动呢?如果真正下决心,也不是不可以实现,建设生态家园是我们的美好理想,承担多么大的代价也是值得的。然而,这种美好的愿望和理想状态在现阶段是难以完全做到的,也不符合科学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实际上,自《西安市矿产资源规划(2006-2020)》实施以来,西安市在禁止开采区内的采矿权已全部关停,同时对限制开采区和适度开采区新设探矿权和采矿权从严控制,矿业权设置门槛不断提高,能设置矿权的范围在逐步缩小。随着形势的发展,我们必须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研究制定更加严格的秦岭北麓矿产资源限制开采、逐步关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从全市来看,可以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程度,通过深入分析来看现有矿产开采能否全部关停,同时应当考虑矿权的退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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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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