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制定矿业权交易实施细则

2013年09月18日 9:21 463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为了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山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近日制定了矿业权交易实施细则。今后,矿业权交易机构将对每一宗矿业权交易建立档案以备查,接受监督,严查交易中操纵市场、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矿业权是指矿产资源使用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今后,山西省的矿业权的出让、转让交易,将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协议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其中,出让矿业权的,必须在依法设立的矿业权交易机构提供的交易场所或互联网络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矿业权的,也要在矿业权交易机构提供的互联网络平台进行公示。
  山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矿业权交易机构将对每一宗矿业权交易建立档案以备查,接受监督,矿业权交易双方在矿业权交易中有操纵市场、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业内人士表示,此举可以让矿业权交易过程更加透明、公开,有效预防交易过程中的腐败问题,有利于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利益,有利于矿产资源优化配置。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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