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

2013年09月13日 16:28 422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9月9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出特急明电,要求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有关工作调整要求,采取实地检查验收和书面数据审核验收两种方式,细化验收方案和具体标准,制定验收工作方案,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切实做好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工作。
  特急明电指出,实地检查验收可采取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执法监察、法规、规划、耕地、地籍、利用、勘查、开发、储量等各业务部门组成验收组开展,也可采取市与市、县与县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书面数据审核验收要成立专门的数据审核工作组,对上报数据进行全面审核。
  特急明电要求,对验收地区进行评分的内容包括组织开展情况、图斑核查情况、整改查处情况等方面的各项工作要求,要将整改查处情况作为重点评分内容。对市、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以及有创新性好做法的,可予以适当加分。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低、整改查处到位率低以及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形,情节和性质较为严重的,不予通过验收。
  特急明电强调,书面数据审核采取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分别进行审核的方式。数据审核要定性审核与定量审核相结合,重点包括总量平衡审核、合法用地和用矿情况审核、违法用地和用矿情况审核等3个方面。对书面数据审核发现的问题要责成相关市、县进行纠正;在开展实地检查验收时要将相关市、县是否对有关问题进行纠正、是否纠正到位作为验收的重点。
  据了解,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部级验收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工作,由部统一组织验收调整为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完成。

国土资源部: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检查通知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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