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修订金属废碎料的进口条件

2013年08月14日 9:43 526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2013年7月31日消息,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Australian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Fisheries and Forestry,DAFF)下属澳洲检疫及检查服务处(AQIS)发布一则进口清关通知。该通知针对金属废碎料的进口商。
  从2013年9月2日起,金属废碎料进口情况将有以下更新:
  废金属整箱货物(Full container load consignments ,FCLs)满足以下情况时,将获准放行:
  从DAFF国家行动列表(DAFF Country Action List,CAL)外的地区进口的废金属
  该货物为商业采购的新的金属废料,例如工厂切割下来未经使用的金属
  直接从制造过程中获得的废料
  商品从未储存在容易受到生物风险物质污染的外部
  整批货物保持在集装箱内,并且被直接运送到澳大利亚的冶炼厂冶炼
  其他的整箱货物在被卸下或全面检查后,需要经溴化甲烷进行强制熏蒸。熏蒸可以在离岸时由DAFF批准的离岸处理商或到岸时由DAFF批准的到岸处理商进行。
  来自DAFF国家行动列表(不包括斐济)中国家的货物将需要在21°C情况下以128克 /立方米的气率熏蒸24小时。
  来自列表外国家的货物需要在21°C 情况下以48克 /立方米的气率熏蒸24小时。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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