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生态炸弹制造者为纳税大户

2013年06月14日 16:17 184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曝光台


  近期,多地曝出异地倾倒危废污染事故,如浙企跨省倾倒近40吨危险废物、苏企异地倾倒废物致土壤水源受到重大污染等,“生态炸弹”屡遭转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调查了解,我国在危险废物运输、处理等方面均有明确规定。但在谋取私利的黑色产业链下,生产、转运、倾倒等环环相扣。
  危废倾倒点仍留“黑斑”
  6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安徽宿州市埇桥区的一处倾倒点,解集乡解集村的一个小山坡。虽然这里的危险废物已被清理,但眼前3个大坑旁边,仍随处可见块状的黑斑。坑里水的颜色泛黑,水面上漂着一层“油花”。
  几位司机说,他们几次看过有人拉东西,倒后就烧,冒着黑烟,远远能闻到一股股刺激性气味。“离得近些,裸露在外的胳膊皮肤都会肿胀,嗓子有灼热的辣痛感。”
  埇桥区环保局法制宣传教育股股长张韦说,5月25日接到举报,解集村有人将“废油”倒在大坑里并焚烧。经采样检测,检出12种有机化合物,含4种苯酚类物质,有毒性,焚烧会产生有毒气体,对呼吸系统、皮肤有损伤。
  安徽多地受污染尚未查到危废来源
  当地环保部门说,李某到浙江丽水市松阳县一企业仓库装上140桶约37吨“废油”运到解集村,卸在一个大坑内。此前,已拉来约250桶累计60余吨,倒在坑内焚烧,造成地表200多平方米被污染,被污染石料达200余吨。
  异地倾倒危废污染并非孤例。安徽利辛县、涡阳县等地近年来也都发生过危废倾倒污染事故,有的造成长达10多公里河段水质受污染,有的至今没查到危废来源,当地不得不承担重大损失。
  我国在危废运输、处理等方面均有规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所长王琪说,企业每年产生多少危废、什么危害、怎么处理,均要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如要送到外地处理要有转移联单,需经转出和转入环保部门批准;处理危废的工厂要有危废经营许可证。
  危废生产企业为纳税大户受保护
  管理制度如此健全,异地倾倒危废为何还愈演愈烈?记者了解到,黑色产业链的形成,助推异地倾倒危废。
  基层公安人员说,异地倾倒危废的背后已形成操作隐秘、分工细化的产业链。从生产到倾倒一般有三四个环节,生产企业将危废擅自处理给下线。打着无害化处理幌子的下线,利用人脉再转手到偏远农村,交给下家。三线、四线中介人接手后,再联络当地“熟人”倾倒。
  基层官员说,作为受害方,他们会到生产企业所在地调查。由于部分企业是当地纳税大户,与政府关系“密切”,调查初期遭遇较大阻力,对方不情愿配合,后来被舆论强烈质疑,才答应配合。

责任编辑:wu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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