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三大证券报行业新闻一览

2013年06月04日 8:46 1773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上市公司

券商柜台市场即将互联互通

  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5月底在北京组织多家券商召开了私募产品与转让系统业务培训。据悉,这一系统旨在解决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的互联互通以及与其他市场的联通,正式推出已进入倒计时阶段,最快将于6月面世。
  据介绍,证券公司私募产品报价与转让系统是为证券公司柜台市场提供报价信息集中展示服务和为证券公司发行、销售和转让私募产品提供辅助服务的开放性专业化电子平台。
  “报价系统可以实现证券公司柜台业务的互通互联,系统投入运营后,投资者可通过到证券公司开户购买到其他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中的产品。”一位参加会议的沪上券商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报价系统已经基本完成建设工作,并有望在6月初进行联网测试。
  报价系统目前明确定位于私募市场,主要是为证券公司柜台业务创设、开发、管理的金融产品以及衍生产品、私募股权、私募债等提供流动性服务。“未来,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将按照自愿原则,在和证监会签署联合监管的框架协议后,也可以纳入报价系统进行信息展示和转让等。”某小型券商人士告诉记者,未来在政策支持下,还有望实现公募产品的销售,比如上市公司的私募发行等。
  某首批试点证券公司柜台交易部门相关负责人指出,报价系统联网测试通关后,前期通过协会专业评价获得的柜台市场试点资格的15家券商就必须将其已发行的柜台产品向报价系统报备。同时,协会也有望重启柜台市场专业评价工作。第三批柜台交易试点券商评审工作早于3月中旬开始但至今迟迟未能有实质性进展,也是在等待九项配套业务规则的相继落地。
  据悉,5月中旬证券业协会向各家证券公司下发了《关于私募产品报价与转让系统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的函》,其中包括《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私募产品报价与转让系统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私募产品报价与转让系统私募债务融资工具业务规则》等九大业务规则。其中,《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管理办法》是与《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规范》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其余7项均为报价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协会已于5月底结束征求意见。
  “协会希望券商还是通过参与报价系统的方式开展柜台市场业务。一旦重启柜台市场专业评价工作,证券公司必须首先通过报价系统的联网测试,并按照新的业务规则重新申报材料。”上述券商人士介绍,相关领导在会上指出,目前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专业评价工作重启政策仍具很大不确定性,按照现有监管谨慎的思路,绝大部分中小券商可能很难进入试点的范围。
  “公司经纪业务的下一步发展重点是销售柜台产品。我们希望能通过创设非标准化产品,留住、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并满足他们的财富管理需求。”上述小券商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对开展柜台业务寄予很高的期望。
  此外,中证协还在上周组织了证券行业发展规划和柜台市场试点座谈会,按其工作安排,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管理办法、证券公司业务(产品)创新工作指引等重点工作赫然在列。

[1] [2] [3][4] [5] [6] [7] [8] [9] 下一页

责任编辑:安子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