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重拳出击土壤污染 重金属企业成重要参考区域

2013年01月29日 13:20 851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综合媒体报道:中国政府网28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到2015年,全面摸清我国土壤环境状况,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初步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势头。天风证券行业分析师郭敏分析说,“十二五”期间国内的以土壤修复为代表的环境修复总投资有望超过2000亿元。
  通知提出了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确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强化被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控制、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加快土壤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等六项主要任务。在“官帽子”方面,要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对成绩突出的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给予表彰,对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要进行问责。在“钱袋子”方面,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企业落实土壤污染治理资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
  “用三年时间遏制土壤污染升势,这个任务比较艰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朱雪梅表示:“《重金属污染治理十二五规划》所划定优先区域,有望成为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的重要参考,这些区域内,上述行业的落后工艺和产能将逐步被淘汰。”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陈鹏博士表示,土壤污染防治投资包括城市、工业、矿山、农田等四个方面的土壤污染治理。
  郭敏分析说,根据2011年获批的上述规划,全国共138个重点控制区域;湖北省共有8个,专项投资达142亿;其中,重点控制区域的“历史遗留问题试点项目”(主要是土壤修复项目)平均单个项目约为7.7亿元;假设国内其他单个重点控制区域的平均投资额与湖北省持平,那么,“十二五”期间仅重点控制区域的重金属污染治理的投资总额将达到1062亿元。如果将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以及POPs污染治理、环境生态修复等投资计算在内,那么,“十二五”期间国内的以土壤修复为代表的环境修复总投资有望超过2000亿元。

  土壤污染调查结果公布时间待定
  土壤污染治理的前提是了解污染的家底。而实际上我国土壤污染的家底并不十分清楚。《工作方案》提出,我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仍不容乐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但到底不乐观到什么程度?对此,《工作方案》并未介绍。
  据悉,在2006年-2010年,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启动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预算资金达10亿元。
  在环保部2011年6月公布的《201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简单披露了调查过程。《公报》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采集土壤、农产品等各类样品213754个,获得有效调查数据495万个,点位环境信息数据218万个、照片21万张,制作图件近11000件。建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库和样品库;组织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报告和专题报告;针对重金属类、石油类、多氯联苯类、化工类污染场地和污灌区农田土壤等开展试点研究,完成12项试点工程、18份研究报告和7部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指南草案。
  而在2012年6月发布的《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关于土壤污染,只是提到环保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共同组织编制《土壤环境保护规划(2011-2015)》,并没有关于前次调查的土壤污染调查结果的任何信息。
  在2012年6月环保部发布《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时,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透露,近期环保部将向国务院常务会议汇报调查结果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后会适时公布调查结果。然而令人失望的是,在调查工作已结束两年之后,我国土壤污染的“家底”却仍未未公布。
  “此次调查的报告特别多,到底哪些能够公布,公布到什么程度?这并不是环保部和国土部两个部门可以决定的,必须由国务院决定。”环保部的一位官员对本报分析。
  同时,在环保部和国土部之外,农业部也在行动。去年3月,财政部与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财政部已向农业部拨款8.27亿,由农业部用五年的时间对全国农产品产地的重金属污染状况进行调查。
  “考虑到部委之间缺少沟通和合作,容易各干各的,造成工作的重复。我建议,国家对环保部、国土部和农业部三个部门应该统筹,在土壤污染调查上分工合作,尽快摸清污染家底。”一位地方政府官员对本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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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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