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七成铅蓄电池企业将被淘汰

2012年12月20日 9:9 332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盘点

  工业和信息化部昨日公布《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对2012年5月11日发布,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进行了解读。这是建国以来国家正式发布的第一部关于铅蓄电池行业的准入条件。根据相关政策,现有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将有七成以上被淘汰。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发生多起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铅污染事件,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由此引发当地群众“血铅”病情严重,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铅蓄电池行业的环保治理成为当地政府和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准入条件》对现有生产企业设置20万千伏安时的产能门槛。《准入条件》还对新建和商品极板生产企业设置20、50和100万千伏安时的产能门槛。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有关协会和专家,或委托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进入准入公告名单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工信部明确将对进入准入公告名单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不能满足《准入条件》中要求的企业将不得准入。有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环境保护部,将其从准入公告名单中剔除。生产或整改合格后的铅蓄电池企业须向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提交核查申请,由省级环保部门进行初审,并于12月31日前提交至环保部。环保部将对通过初审企业进行抽查,然后发布符合环保要求的铅蓄电池企业名单。
  工信部消费品司副司长高延敏在全国铅酸蓄电池新技术研讨会上表示,工信部将公布符合准入条件的铅蓄电池企业名单,对进入准入名单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将实行动态管理,准入资格有效期为4年。
  近期数据统计,全国26省市区环保部门近期陆续公布了当地铅蓄电池企业状况,2012年全国铅蓄电池产能超过2.5亿千伏安时,较2011年增长了25%。截止11月底,全国26省市区在生产铅蓄电池生产、组装和回收利用企业共计411家,极板加工总产能约2.16亿千伏安时,电池组装总产能约2.44千伏安时,回收利用总产能约229.81万吨。
  在建的铅蓄电池生产、组装和回收利用企业67家,极板加工总产能3009.2万千伏安时,电池组装产能4383.77万千伏安时,加300万只,回收利用能力约115.6万吨。鉴于少数铅蓄电池小省名单暂未出炉,且已公布的26省市区中有极个别企业未公布产能情况,预估今年全国铅蓄电池组装产能为2.5亿千伏安时,这较2011年铅蓄电池2亿KVAH的产能增长了25%。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王金良透露,2011年全国铅蓄电池总产量大概在1.5亿KVAH,2012年有望达1.7亿千伏安时,增幅或达13.3%。过去10年,铅蓄电池产量复合增长率达18%。在产能大幅扩张、行情却持续低迷、开工率不高的背景下,铅蓄电池产量增幅或低于产能增幅。

《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工信部解读《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