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行业兼并重组应遵循市场发展规律

2012年10月31日 13:52 197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盘点

  日前,有关媒体透露了有关中央九部委酝酿推动八大行业并购重组政策的报道,在报道的八大行业中,其中包括了有色行业中电解铝和稀土两个子行业。
  对于电解铝行业,兼并重组整合之路并不陌生。成立于2001年的中铝公司在2003年,分别与河南、贵州等10多个省市签订了经济技术合作协议,且与当年4月4日以中铝公司为核心企业的中国铝业集团成立,旗下整合有90家电解铝企业及相关企业加盟。成为全球第二大氧化铝供应商和第三大电解铝供应商以及第五大铝加工材供应商。
  基本具备与世界铝业巨头并驾齐驱的实力,那国家为什么还要重点推动该行业重组呢?接下来该怎么组呢?在此笔者小作分析,一孔之见仅供参考。
  首先,目前电解铝行业重复建设产能过剩导致整个产业接近亏损,很多骨干企业连续数月亏损,导致2012年全年亏损几成定局。比如中国铝业集团其上市公司30日发布公告称其第三季度亏损10亿多,加之上半年亏损的32亿多,前三季度已经亏损43亿人民币。可见作为国家第三大电解铝企业的处境有多艰难。
  在市场化机制下,西部电解铝产能“大跃进”式进程不减速,而中东部原有产能也在继续,导致市场供应过剩,所以高成本的企业自然效益亏损日子难耐。除中铝外,行业中其他一些企业也同样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
  所以此时,九部委在新一轮的并购重组促进工作中,再次将电解铝行业纳入其中。在原有整合的基础上再进行深入整合,意在控制产能过剩,加快产业升级,健康产业发展,形成几家相当实力的行业龙头在全球行业竞争中角逐。
  对于,稀土行业亦是如此,多年来稀土行业呈现小散乱发展局面,近两年来中央部委对此情况高度重视,即工信部成立稀土协会,相应部门组织调研协调,南北稀土产业也渐渐拉开了整合序幕,但是,就目前现状来看,效果并不理想。比如,北方稀土重组以包钢稀土为主,而南方稀土仍然进展缓慢,甚至有些“划山为王”,或是出现了类似“按需分配”现象,从某种角度看多少都缺乏科学性。
  如此下去,我国稀土产业很难做大做强,更是不能胜任抗衡国际市场风险的重担,由此看来,推进深入并购重组很有必要性。
  那么针对电解铝行业和稀土行业该如何重组和整合,这仍然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道复杂崭新的课题。
  需要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国内外已经有过的经验教训,作为我们今天推动重组工作的重要经验,在此基础上还要有创新,避免重蹈老路。
  相关人士认为,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企业兼并存在较大难度,且在兼并重组的过程中难以处理好中央、企业、地方之间关系,所以说地方保护可能会成为整合过程中主要症结源。
  除此之外,我认为,还应该深入理解并购重组的实质以及我们的出发点。不论是企业自身,还是管理部门的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应该深入研究国际市场,站在国际行业环境中思考问题、出台政策和付诸行动。
  作为市场经济竞争体制下,对于一般行业来说,并购表象就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强者并购弱者,或者是强强联合,而不是简单的合并同类项。
  衡量一个并购方案的与否,关键是看并购后的结果是否与我们的出发点相匹配。我们的出发点就是要达到1加1大于2的效果,而1加1等于1或是等于2的结果,理论上都是比较失败的整合。
  如何做到大于2,也就是要发挥整合企业双方最大的潜能,研究产业发展规律,研究出符合企业实际发展情况的方案推进,而不是主观的认为某个企业要参与某个行业的重组,要充当重组中的某个角色,更不是命题国有控股或是民营控股。
  如果是主观片面地认为,应该由中央企业整合地方企业,或者是国有企业合并民营企业等等观念,都会打消其他经济形式的积极性,与其在最后的并购中成功,但仍不能有效调动双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利于整合的新企业发展和行业经济的发展。
  在政府引导企业并购整合的进程中,应该鼓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局面,即经过新一轮的竞争考验,才能展示出企业更多解决问题实力,增长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要充分煅炼企业的竞争力,综合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各方的潜能,以备承担更艰巨的企业责任、行业责任和社会责任,而不是一种背靠大树好乘凉的龌龊思想。
  在全球市场竞争中,角逐这个行业市场份额的角色有很多,而不是关起国门我们自己的一场友谊赛。
  所以说,在并购整合过程中,其实是一场通过市场机制将国内资源结构更加优化的过程,即自然资源、人才资源、管理资源、装备资源、技术资源等各项资源的优势结合,是从根本上解决制约企业发展中所遇到的瓶颈和问题。
  但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遵循市场发展规律,遵循行业发展规律,培养出一批真正有国际竞争实力、代表中国经济利益的行业标杆。

责任编辑: 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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