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有色工业“十二五”发展重点确定

2012年10月25日 13:26 389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本报讯(记者黄苗荣)  为指导浙江省冶金、有色金属工业发展,促进冶金、有色金属工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结合国际、国内产业发展趋势及浙江省实际,近日,浙江省确定了冶金、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发展重点。
  一是深化发展临港钢铁业。顺应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和钢铁产业布局调整要求,结合现有企业结构调整,深化发展临港钢铁业。重点发展海洋工程、船舶、汽车、电站、家电、电工等领域用高档板材,形成国内先进的临港精品板材基地。二是整合提升不锈钢(特钢)产业。推进不锈钢企业联合重组,大幅减少冶炼和酸洗企业的数量,淘汰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小电炉、中频炉等落后冶炼生产设备,在等量或减量替代落后产能基础上,按产业准入标准要求,发展高功率或超高功率电炉一连铸一连轧紧凑式现代化生产线,并成为区域企业集中供坯基地。积极发展船用耐蚀钢、高档精密不锈钢薄板带、高档工模具钢、核电站用耐高温抗辐射不锈耐热钢、大型特种锻件等新品种;积极发展铁素体不锈钢、新型双相不锈钢等节镍型不锈钢;到2015年,不锈钢(特钢)产量占全省钢总量的20%以上。三是调整优化有色金属冶炼业。根据行业准入的要求,围绕优化布局、保护环境、节能降耗、淘汰落后等目标,进一步调整有色金属冶炼业。四是规范发展再生金属产业。鼓励发展布局合理、装备先进、节能环保的大型再生金属生产线,推进沿海大型拆解基地建设。五是进一步做精、做深、做强铜加工业。进一步发挥铜加工产业优势,建设铜加工强省。六是加快发展轻金属加工业。加快发展大型、高速、短流程轧制工艺和高精度的冷轧装备,提高铝加工行业整体技术装备水平,加强废铝回收和铝灰综合利用。七是培育发展金属新材料产业。引导企业特别是龙头骨干企业从事新材料的开发和生产,加强与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大院所合作,实现借力发展。八是大力发展冶金工业生产性服务业。

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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