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构建地质找矿投入新机制

计划8~10年内政府投资120亿元, 同时拉动社会投资480亿元

2012年07月23日 11:4 386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作者:

  近日,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正式发布《河北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标志着河北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方案》提出,在地质找矿中,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商业性地质勘查,吸引省内外有实力的企业集团尤其是矿业企业在河北省开展商业性矿产勘查,对可以由企业投资的商业性地质勘查项目,政府原则上不再投资介入。
  去年以来,河北省提出将适宜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区域,根据不同情况,划定为风险勘查区、重点勘查区和一般勘查区。目前,首批三区已划定公布,今后在矿业权设置方面主要体现“三优先”,即投入大、勇于进行深部钻探验证的优先;国有地勘单位和社会资本联合成立企业,实行资本和找矿技术相结合的优先;勘查单位和矿山企业联合成立企业,实行探采一体化的优先。
  按照分区管理、分类出让的原则,河北省规定,今后省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基础地质工作和整装勘查区、重点勘查区重点矿种的找矿突破项目,同时兼顾风险勘查区基础地质工作,以降低勘查风险,吸引和引导商业性地质勘查投资。对重点勘查区由财政出资勘查的项目,委托国有地勘单位承担并申请探矿权。勘查工作结束后收回探矿权,勘查成果归国家所有,以市场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对财政出资勘查形成的大宗整装大中型矿产地,可以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大型优势企业勘查开发。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高风险勘查区进行矿产勘查,采取申请在先或优选勘查实施方案的方式出让探矿权,勘查成果归探矿权人所有,探矿权人享有采矿优先权。对现有矿山深部和外围可利用现有开采系统进行开采的区域,以协议方式将探矿权出让给原矿山企业,取得勘查成果后,按规定为原矿山企业扩大矿区范围。
  河北省计划在8~10年内,政府投入资金120亿元,力争拉动社会投资480亿元,全面加强基础地质工作和重点矿产地质勘查,力争新增煤炭资源储量25亿吨、铁矿石41亿吨、金110吨、铜25万吨、铅锌120万吨,形成一批重要矿产勘查接续基地,实现找矿重大突破。

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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