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重启信号引发设备投资潮
2012年06月11日 9:52 3303次浏览 来源: 中国联合商报 分类: 相关新闻
6月5日,中俄签署11份合作文件,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在中国合作建设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的议定书》(草签)、《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与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公司核领域合作路线图》。
此前的5月3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听取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汇报,讨论并原则通过《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
业内人士认为,中俄合作文件的签署以及此次讨论通过的《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是核电重启信号的释放,是对未来核电发展方向的定调。
核电解冻在即
核电的安全性历来是争议较大的问题。在日本福岛事故发生后,国家有关部门曾组织核安全、地震、海洋等方面专家,用9个多月时间对全国41台运行、在建核电机组,3台待建核电机组,以及所有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等,进行了综合安全检查。
检查结论是:我国运行和在建核电厂基本能够满足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最新标准的要求,具备一定的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能力,风险受控,安全有保障;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满足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要求,风险受控,安全有保障。
中核集团核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桦表示,此次规划的原则性通过,表明中国政府对中国核电发展30年来设计、建造、运行、管理经验给予充分肯定,表现出了中国对核电安全高效发展的信心,同时也表明中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核电安全。
核电专家、大亚湾核电站第一任中方厂长濮继龙认为,国家发展核电的总方针从来没有动摇过。作为核电重启的重要条件,此次核安全规划的通过为新项目审批启动创造了前提。
申银万国新能源行业分析师余文俊表示,核电在调整我国能源结构及碳减排战略下的地位无可取代,重启必要条件已基本具备,新项目审批节奏将前松后紧。核电行业景气度回暖,将逐步走出谷底。
然而,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专家景春梅则认为,国务院这个规划的通过标志着重启核电的可能性增加,但还不能说核电重启之门就此打开了。因为国务院通过的这个规划侧重于技术层面,而且涵盖了民用设施和军用核设施,作为民用领域的核电将来发展到什么程度、上多大规模、在哪里上项目、采用哪种技术路线等,还要看国家能源局的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核电安全规划。只有这两个规划都获得通过,核电项目才能算是真正的重启。
据悉,核电产业的另外两项规划——《2020年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核电安全规划》相关报批工作已经完成。目前,我国核电厂处于安全状态,核电项目的审批有望尽快重启。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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