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将修订《淘汰落后产能指导目录》

2011年12月07日 9:41 460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工信部将于近日牵头多部委启动淘汰落后产能的检查工作,并根据检查结果修订《淘汰落后产能指导目录》。
  工信部相关人士透露,2012年将要求各地方新上项目与淘汰项目的产能严格挂钩,在产能总量等量置换的基础上,推行减量置换,确保新上项目产能小于或等于淘汰项目产能。
  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表示,上述政策方案一旦通过,将对“两高一资”行业和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造成影响,对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石化等六大高耗能行业影响尤甚。
  对高耗能行业的又一个“紧箍咒”,来自工信部对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另一组检查。工信部节能司相关人士指出,如果某个企业没有达标或出现违规,将对其实施惩罚性电价或差别性电价。
  今年以来,严峻的节能减排形势正施压于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在此前的全国工业系统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工信部部长苗圩指出,2011年前三季度,由于高耗能行业增长较快,能源消费量大幅上升,工业领域并未完成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耗目标,与全年目标差距还很大。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系统分析和市场分析研究中心主任姜克隽建议,“十二五”期间六大高耗能行业的淘汰潜力将更小,要将节能潜力扩展到工业全行业。
  各地方完成节能目标的积极程度在各地争夺能源消费指标上得到佐证。2011年刚卸任的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张国宝日前在中国低碳发展论坛上指出,今年以来,国务院责成国家能源局测算并制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指标,但2011年内定出指标也变得非常困难,地方政府总是认为层层分配下来的指标不够用来发展经济。
  上述工信部人士总结道,据初步调查,2011年以来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总体进展较为顺利,截至第三季度,90%的企业已按2011年初计划停产。但一位参与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的官员呼吁,为避免重蹈劳动力、环境成本等方面“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覆辙,各地方应当加强执法力度,规范项目审批,否则新上项目即便启动,也会被落后产能竞争下去。

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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