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表示矿业权继续向民资全面开放

2011年11月07日 11:10 393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11月7日消息,继去年“新非公36条”明确将向民资逐步开放矿业市场后,国土部副部长汪民在昨日举行的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表示,随着矿业市场投资增速的加快,将继续向民间资本全面开放矿业权市场。但业内人士分析,在矿业权整合的大背景下,除了矿业市场本身过高的投资门槛之外,政府主导矿业整合所带来的政策风险、对新投资领域法律的认知“盲区”和地质资料的真实性等将会是民资进入矿业市场将要面临的考验。
  在矿业投资增速不断加大的同时,我国的地勘单位却面临手握丰富资源,苦于资金匮乏,无法形成竞争力的尴尬局面。而在近几年“探矿热”的持续升温让民资有了进入的冲动,国内楼市调控、股市低迷、实体经济发展不畅等因素也让过于充沛的资金违规流向矿业领域,并导致了不少探矿权违法私下转让的情况,探矿权交易市场较为混乱。
  对此,汪民表示,国土部将进一步落实向民资的放开政策,其中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转让的意见》等文件,并加快推进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同时深化推进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全国省、市两级矿业权有形市场体系。
  事实上,早在去年5月,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非公36条”,其中明确提出将逐步放开包括矿业、能源等垄断领域。
  国土部信息中心研究员刘树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除了投资成本较高以外,民资在国内进入矿业主要存在政策、法律以及地质资料真实性三方面的风险:所谓政策风险主要是指政府主导的矿产资源整合,尽管资源整合的本质其实是为了从产业发展及安全角度规范市场,但在此前部分地方的整合过程中也出现了对既有民间投资并不稳妥的补偿。其次,由于矿业投资涉及14类的证件审查,并不熟悉行业的民资刚刚介入时,存在法律盲区,容易受骗。至于地质资料,便是矿产所在的区域是否属于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待建区等。“一旦处于自然保护区,或者即将成为保护区,那投资者有可能会被随时终止开采。”

责任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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