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体系初具雏形

31个省级矿业权市场建成 实现矿业权出让转让信息“五公开”

2011年09月28日 15:20 399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近日从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司获悉,全国31个省(区、市)省级矿业权交易机构全部建成,各地地市级交易市场也将于10月建成,实现了矿业权出让转让信息“五公开”。这意味着,我国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体系初具雏形。
  去年9月,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限期要求各省建立省级矿业权交易机构,矿业权出让转让要进场公开等。一年来,各地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矿业权市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截至目前,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全国31个省(区、市)均已建成省级矿业权交易机构,其中全额拨款的16个,自收自支的10个,差额拨款的2个,公司制的3个。一些省区如山西、内蒙古和云南等,或依托地市现有土地交易中心,或新建机构,已基本建成地市级矿业权交易市场。一些省区如湖南、宁夏、辽宁等,积极探索推进矿业权网上交易。
  针对矿业权市场建设中市场信息缺失这一突出问题,国土资源部于今年2月建成全国矿业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开系统,从 4月起全面实现申请在先、招拍挂、协议出让、探矿权转采矿权、转让交易以及相关信息在有形市场、政府网站或行政大厅公示公开,即“五公开”。截至9月21日,全国已公告、公示和公开项目9507项次,其中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公告项目4250个,招拍挂结果公示项目2932个,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公示项目1018个,其他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受理公开项目1307个。
  此外,国土资源部开通矿业权市场网,实现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统一发布矿业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告信息及相关信息,对所有非涉密探矿权采矿权登记信息进行滚动公告,公开审批环节和审批结果,提供网上社会查询服务。截至9月21日,自动公告矿业权登记结果信息4.6万多项,接受矿业权登记信息社会查验逾2万次。
  有关人士称,省级矿业权交易机构的全部建立,有利于“阳光行政”,有利于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利益,有利于矿产资源优化配置。

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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