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执行差别电价限制电解铝等高耗能企业用电

2011年08月02日 13:36 365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铝资讯

  重庆市电力公司8月1日发布《规范高耗能企业用电管理专项工作方案》,今后,重庆市将限制部分高耗能企业用电,执行差别电价。
  据重庆市电力公司统计,今年上半年,钢铁、电解铝、铁合金、水泥等高耗能企业用电需求较去年有较大幅度提升,高耗能行业售电量占重庆公司售电量的11.51%。为了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控制电力消费总量,电力公司决定:新增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用电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业扩报装管理的通知》,实行省、地公司两级审批制度,坚决杜绝违规项目接入电网。同时,在取得物价部门批准后,供电部门还将按照政府部门确定的企业名单执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允许存在类企业按照工业电价收费,限制类则在此基础上每度电上浮0.1元,而淘汰类将上浮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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