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一资”产业再临退税调整窗口

2011年04月25日 8:51 451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通过调整出口退税政策实现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已经由来以久。早在200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正式出台,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调低或取消国家限制性出口产品和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同时,国家发改委配套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这一目录中,对399类落后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提出限期淘汰。时任中国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司长的刘治表示,“能耗是产业调整的重要标准。”这也为之后的结构调整确定了基调。
  2006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国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期间明显的特点是出口退税的重点从限制锡、锌、煤炭部分资源类产品转向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
  受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中国进出口贸易缩水,出口退税政策再次被置于调节市场配置的位置。以铝材为例,2008年铝材出口量为188.1万吨,同比只增长1.5%。为刺激出口,2009年4月1日,国家曾将铝合金型材及异型材的出口退税率从0提高到13%,6月1日起,轧制后的未进一步加工的无衬被铝箔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5%。在此政策的刺激下 ,2010年中国铝材全年出口量达到217.71万吨,同比大幅增长56.20%。这甚至招致美国和加拿大等国企业提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诉讼。
  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以及化工6大能耗行业的单位GDP能耗上升,更使得对于这些行业的结构调整成为出口退税政策运用的重点。
  2010年6月22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明确从7月15日开始,取消406个税号的产品出口退税。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主要分成六大类,包括部分钢材,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银粉,酒精、玉米淀粉,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以及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随《通知》下发的清单显示,此次被取消的产品之前享受5%~17%不等的出口退税率。根据商务部的数据,这406项产品2009年的出口额为110亿美元。
  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对媒体表示,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仍是以淘汰落后产能为方向,同时兼顾减少国际贸易摩擦。

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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