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要兼顾惠及民生

2011年02月18日 8:46 687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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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税的“破茧欲出”,得到了极高了呼声。而“十二五”时期,资源税改革能否最终“给力”促转变成了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同时,资源税改革又将会给老百姓带来影响……
  资源税方案实施,不仅可以有效遏制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也可筹集到大量财政资金,并将其通过转移支付用于环境综合治理。但同时,对企业影响巨大,对于普通市民来说,也将意味着生活成本可能会有所变化
  备受关注的资源税改革终于有了时间表。近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资源税改革将在“十二五”期间全面铺开。这将是继房产税后市场的又一重要看点。
  对于资源税改革的新进展,业内专家表示,一旦按既定方案实施资源税改革,不仅可以有效遏制掠夺性的资源开发,改变经济发展过于依赖资源消耗的态势,也可以通过资源税改革,筹集到大量财政资金,并将其通过转移支付用于环境综合治理,会使我们的生存环境更加优美和清洁。
  尽管业界认为开征资源税是大势所趋,但业内人士还是对眼下出台资源税改革是否适宜提出了质疑。专家认为,开征资源税的改革不仅对企业影响巨大,对于普通市民来说,也将意味着生活成本可能会有所变化,而眼下通胀节点较高,势必会给普通市民增加生活的成本与压力。

  在弦之箭
  千呼万唤始出来,资源税改革终于成“在弦之箭”。实际上,资源税改革已经酝酿多年,只是有名无实使得该项税种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早在1984年,我国便开始起征资源税,一般征收对象主要集中在原油、天然气、有色金属等上游企业。
  时至1993年11月26日,国务院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实施。但该税种实施多年后,并没有真正起到保护节约资源的作用。目前我国资源乱采滥伐、环境破坏较为严重的现象还比较多。
  究其原因,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主要是此前的资源税从征收的范围看,原有的资源税只涉及原油、天然气、煤炭、黑色及有色金属原矿、其他非金属原矿、盐几类,还有大量的自然资源,如土地、森林、河流等未列入征税的范围。从征收的价格来看,原来采取的是从量征收原则,未能反映价格的变化,从现在的价格情况来看税负过轻。
  其中,以原油为例,一直以来都是按每吨8到30元来征收,由于原油价格一路飙升,每吨原油目前已经超过4000元,税率却仅为0.5%左右,而资源税最终也是成了有名无实的税种。
  更重要的一点是,被人们赋予极高期望能够保护环境的资源税一直未能发挥其调节作用,资源乱采滥伐、环境不断遭到破坏的现状仍在不断恶化。
  这使得资源税改革到了不得不寻求突破的关口。
  2010年6月1日,新疆先行试点资源税改革,从以前的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后,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税率为5%;煤炭的资源税税率初定为2%到5%。据记者了解到的数字显示,新疆自从资源税改革改革之后,去年的资源税征缴19亿元,增长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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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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