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上调2009年GDP增长率0.1个百分点

2011年01月12日 8:52 453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国家统计局11日发布公告,发布了2009年GDP最终核实数据,GDP增长率由9.1%调整为9.2%。
  记者11日从国家统计局了解到,经最终核实,2009年我国GDP现价总量为340903亿元,比初步核实数增加了39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2%,比初步核实数提高了0.1个百分点。
  为更加准确地反映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统计局借鉴国际通行做法,2003年开始对GDP核算制度进行了改革,将GDP核算改为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与传统做法相比,增加了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国GDP核算都要根据更加完整、可靠的基础数据不断修订。例如,美国年度GDP数据在次年5月发布估算数后,还要修订5次。此外,美国还根据每五年一次的经济普查资料对GDP数据进行全面修订。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2009年我国GDP数据的最终核实是根据2009年有关统计年报和部门会计、财政决算资料,在初步核实数的基础上进行的。
  国家统计局2010年7月2日公布了2009年我国GDP初步核实结果:同比增长9.1%,比此前的初步核算数提高0.4个百分点。
  这次发布的最终核实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第一产业增加值为35226亿元,与初步核实数相同;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57639亿元,与初步核实数相同;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48038亿元,比初步核实数增加396亿元。
  按最终核实数计算的2009年我国三次产业结构,第一产业占10.3%,第二产业占46.3%,第三产业占43.4%。

责任编辑:lee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