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稀土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2010年12月09日 15:27 512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稀土

  12月9日消息 近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五部委发布2010年第30号公告,确认93家企业技术中心和4家分技术中心为第十七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被新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成为继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和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之后,白银市第3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将享受科研试验用品免征进口税收以及国家发改委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等相关优惠政策支持。

  长期以来,市科技局高度重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把“两中心”的建设培育工作放在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今年,除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外,“国家光气化产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正有序进行,“甘肃省矿用防爆电气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甘肃容和矿用设备有限公司挂牌成立,“甘肃省小杂粮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批准立项建设,新培育认定了5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3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8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先后认定了13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企业为主体,科研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政府机构相互联动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技术研发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有了较大提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正愈益受到企业的重视,并支撑着企业实现跨越式和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hq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