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七项优惠政策鼓励央企兼并重组

2010年12月03日 10:31 221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更多政策解读

  12月3日消息  福建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福建省与中央企业对接合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涉及七项优惠政策推动福建省与央企在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的合作,并支持央企兼并重组福建企业,组建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
  在先进制造业方面,福建将按照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的战略定位,重点围绕机械制造、石油石化、电子信息等产业领域项目,加强与央企对接合作,引进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增强产业配套能力,延伸产业链,促进产业集聚。在新兴产业方面,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网络、海洋经济等方面与央企对接合作,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此外,福建还将推动与央企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合作,突出平潭、环三都澳、闽江口、湄州湾(南北岸)、泉州湾、厦门湾、古雷半岛、武夷新区、龙岩产业集中区、三明生态工贸区等十大新增长区域引入央企落地建设骨干项目,鼓励省内企业尤其是省属企业和行业骨干企业与央企嫁接,支持央企兼并重组。

责任编辑:lz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