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股份与中国铝业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2010年11月29日 9:43 371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铝资讯

  广汇股份公司与中国铝业就2010年11月至2013年具体煤炭供需事宜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广汇股份表示,为了共同建立长期、稳定的产、供、销合作关系。近日,公司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就2010年11月至2013年具体煤炭供需事宜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其中,2010年11-12月,广汇股份将向中国铝业提供5-10万吨煤炭;2011年-2013年,每年向中国铝业提供150-200万煤炭。具体价格如下:
  公告显示,以收货方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300Kcal/Kg的沫煤综合到厂含税价410元/吨为基准价,包含煤价、公路运费、铁路运杂费。其中:收货方承担100元/吨公路运费,高出部分由出卖方承担;铁路运杂费以实际发生票据金额为准;扣除以上两部分后为煤价。
  每结算批次按平均热值计算,每结算批次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升降1 Kcal/Kg 结算基础价格按0.075 元/吨增减。按批次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小于4800 Kcal/Kg 时,双方协商解决。
  广汇股份表示,此煤炭价格一直执行到2013年12月31日,期间无论市场价格涨跌,煤炭价格不再变动。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