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有章可循

2010年10月11日 13:57 445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铝资讯


  为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践行绿色生活,近日,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5种产品的回收处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以应对主要家电进入报废高峰期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带来的挑战。
  目录中包括的五种家电是当前社会保有量大、废气量大、污染环境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回收成本高和处理难度大的产品。当前我国已开始进入家用电器报废的高峰期,每年的理论报废量超过5000万台,报废量年均增长20%。
  据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含有铜、铝、铁、塑料等宝贵资源,我国是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2008年,我国电视机产量为9015万台、冰箱4600万台、洗衣机3900万台、空调6850万台、电脑13800万台、打印机6167万台、移动电话6亿部。废家电中有大量可回收的有色金属、塑料等宝贵资源。根据统计显示表明,1 吨电子板可分离出130 公斤铜,0.45 公斤黄金和20 公斤锡;而一吨废电脑中,则含有540公斤钢铁、200公斤铜和铝,以及170公斤塑料,其中线路板中还含有价值较高的贵金属。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势在必行,这是中国在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加强环境保护,发展绿色经济的重要环节。当前“城市矿山”概念已经被越来越被广泛重视,当地下的金属资源逐步被开发之后,城市居民使用后废弃的电器电子等产品,因其金属纯度和含量较高,而使得“城市矿山”的开发成为未来中国获得金属资源的重要途径。但当前中国仍然在 “城市矿山”开发链上仍然有两点弱势:一为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混乱分散,二则是对废旧物资循环生产的低效能和高污染。
  由于中国废旧行业仍然面临产业集中度低下、行业规范尚不健全和行业技术含量落后等弊端。《条例》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管理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制度、集中处理和处理资格许可制度等在内的多项管理制度,并明确规定不得进口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禁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该《条例》的出台是国家从重点产品着手,并主要将控制力度放在生产步骤,因而避开更为分散的回收环节,能在短期内较为明显地看见收效。
  相信《条例》的实施,对于规范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活动,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保障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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