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轻重烧镁出口配额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10年06月30日 16:13 1139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镁资讯


  五、投标量
  1、最低投标量为500吨,最高投标量按企业2007-2009年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分档,具体分档方案如下: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      最高投标量
  大于0.25万吨(含)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47%
  小于0.25万吨          1200吨
  2、年平均出口及供货数量=实际年平均出口数量×0.9 + 实际年平均出口金额/全国平均出口单价×0.1
  3、凡投标量高于最高投标量或低于最低投标量的标书均为废标。
  六、最低投标价格
  本次招标设最低投标价格,投标企业可在电子标书上直接接收招标委员会确定的最低投标价。
  低于招标委员会规定的最低投标价格水平的标书均为废标。
  七、中标价格和中标数量
  将所有投标企业的投标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排序先后累计投标企业的投标数量,当累计投标数量与招标总量相等时,计入累计投标总量(即招标总量)的企业,即为中标企业。
  中标企业的中标数量为其投标数量。如果在最低中标价位的企业投标数量之和超过剩余配额数量时,此价位的企业按其投标数量比例分配剩余配额。企业中标数量低于最低投标数量的,按未中标处理。
  企业中标价格即为企业投标价格。
  八、中标结果查询
  本次招标将于2010年7月5日10:00开标,次日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公布初步中标结果。投标企业如有疑问,可于7月7日15:00前向招标办公室提出。7月8日起,各投标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查询经招标委员会审核正式公布的企业中标情况。招标办公室不再向各企业发放书面《中标通知书》。
  九、中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中标保证金为中标金的10%,企业中标后,须于2010年8月31日前将中标保证金(中标价格X中标数量X10%)汇到指定银行帐户。
  单位名称: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帐号:7112410182600001325
  对未按时交纳中标保证金及浪费配额的企业,招标委员会将按招标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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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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