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度重组失败 *ST中钨退市警钟敲响

2009年12月22日 13:56 266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已经五次重组失败的*ST中钨(000657)正在面临严峻的考验。公司今日发布的更正后的2008年年报显示,2008年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31.53万元,每股收益为-0.046元。2009年1-9月,公司亏损2320.51万元。如果四季度公司经营没有明显起色使全年扭亏为盈的话,*ST中钨就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而在10月底,公司已经预计2009年全年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
  对2008年业绩进行更正的原因在于*ST中钨与实际控制人湖南有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南有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一笔关联交易记账方式的变更。
  2008年5月12日,*ST中钨与有色置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南宁德瑞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75%的股权转让给有色置业,交易价格为德瑞科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同时约定自2007年12月31日至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期间,该部分股权的损益由有色置业享有。
  德瑞科在前述期间产生的经营亏损为1471.81万元,公司持有的股权对应的损失为1103.86万元。故*ST中钨此次向有色置业转让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为1103.86万元。另外,2006年德瑞科与银行进行债务重组时,银行免息449.55万元。公司按75%所享有的337.16万元,在按权益法调整后对应产生资本公积贷项337.16万元。因此,*ST中钨在该笔交易中共产生投资收益1441.02万元。
  2009年3月26日,*ST中钨董事会根据审计机构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议通过了《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08年公司实现净利润409.49万元,每股收益0.02元。
  但是,根据证监会会计部《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的规定,公司上述交易应认定为“基于双方特殊身份才得以发生,且使上市公司明显的、单方面从中获益”的行为,形成的投资收益应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新旧会计准则衔接时,公司应将2006年已经计入资本公积的债务重组收益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确认成本,在转让该股权投资时不能将上述已经计入资本公积的债务重组收益再转入当期损益。因此,*ST中钨对2008年度报告进行了更正,更正后2008年实现净利润为-1031.53万元,每股收益为-0.046元。
  目前,离2009年结束只有不到10天,*ST中钨及其控股股东将采取何种举措来保住公司的上市资格,投资者正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w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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