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钨矿整合的崎岖之路

2008年07月02日 9:56 460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一个鲜有问津的中国西南边陲小城。麻栗坡县钨矿非常丰富。钨矿及伴生资源分布在天保镇、大坪镇、猛硐瑶族乡等8个乡镇,2006年,国家下达给该县的钨精矿控制生产指标为2700吨,占到了云南省总指标3500吨的77%。相对应的是,该县农民2005年的人均年收入仅为1200元,是云南省的特困县。
  近年来因钨矿价格不断上涨,开发利润越来越高。2005年以前,钨矿的价格为每吨2万多元,开采企业仍有丰厚利润,到了2005年,每吨钨矿的价格飙升至20多万元,钨矿开采成为暴利行业。一时间,外地人纷纷涌入麻栗坡县开发钨矿资源。矿山乱采滥挖、以采代探、一证多矿、私下违法转让和违规承包、假借其他矿种办证开采钨矿等现象屡禁不止。而且,当地村民的私挖乱采现象也非常严重,很多人常上山偷挖钨矿,然后用背篼背出来卖。
  由于各企业不按照规范的设计方案勘探开采、片面追求眼前经济利益,缺乏长远的投资战略,资源浪费严重,矿山森林植被、生态环境、耕地林地等遭受严重破坏,地质灾害、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频频发生,群众生命财产遭到严重威胁。
  钨矿资源被乱挖滥采,留下一系列环保问题,而且当地政府的税收也收不到,当地居民未能从中获利。自2006年以来,麻栗坡县下定决心强势整治矿业开发秩序,整顿整合双管齐下。为加快整合进度,主张 “先停产整顿再整合”、“先治乱、再治散,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依法取缔和处罚无证采矿、探矿行为;坚决查处持探矿证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的行为;对持过期或失效《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仍从事矿业生产、加工或经营的矿山企业和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回收率达不到设计要求、非法占用耕地林地、非法经营民爆物品的矿山企业,一律进行严厉查处,并坚决取缔和关闭,使整合方有信心投入资源勘查、开发。
  麻栗坡县将所有钨矿开采权全部上收,统一招商,只允许中标的这家企业与当地政府和企业组成的合资公司来独家开采该县钨矿资源。公开招标之后,紫金矿业(爱股,行情,资讯)成了县政府的唯一合作者。2007年2月,紫金钨业公司宣告成立,这家公司拥有麻栗坡县的独家钨矿开采权。县政府以矿产资源作价,占麻栗坡县紫金钨业公司51%的股份,紫金矿业出资占股49%。目前其余原矿业公司整合入麻栗坡县紫金钨业公司正在进行。不过,一旦被认定为有干扰整合进程的行为,这些被整合企业在整合进合资公司的时候,其资产将缩水。
  同时,麻栗坡县采用被收购企业的净资产入股,而不是采用估算市值入股的办法;还有当地部分开采企业之前合法取得的合法开采许可,本次被废止是否违反国家行政许可法规等问题,麻栗坡县的治矿及其治矿模式是否有相应法律、法规支持?
  云南省矿业协会秘书长董通生称,目前国内对矿业开发秩序的整顿、整合依据主要是国务院108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在实际操作中,每一级政府确立的整合方案都要上报给上一级政府审批后才能实施。
  该《意见》称,在此前的矿业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一些地方做法不规范,只注重运用行政手段,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有的地区对整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有畏难情绪,工作进展缓慢;有些违规矿山企业借整合之名拖延以至于逃避关闭等。”
  调查显示,麻栗坡县的钨矿整顿、整合之难,并不只在打非、治乱、归一等三个关键环节上。对矿区原有居民的占地补偿和污染赔偿问题,也是一大难题,云南省矿业协会秘书长董通生称,国务院办公厅的“108号文”没有专门针对矿区污染、占地补偿以及环保赔偿等问题的条款,有关的沟通谈判事宜还在进行中。(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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