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15家电解铝企将为大用户直购电试点

2009年03月06日 15:34 472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铝资讯

  3月6日消息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电解铝企业直购电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根据国务院《研究促进有色金属工业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遴选了15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直购电条件的电解铝企业开展直购电试点工作(名单附后)。
  《通知》要求,有关省、自治区经委(工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电力监管机构,根据国家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按照政府指导和市场化配置资源相结合的原则,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水平,指导企业做好直购电试点工作,实现铝电行业共同发展。

  开展直购电试点电解铝企业名单
  1、抚顺铝业有限公司
  2、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3、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
  4、中国铝业连城分公司
  5、中国铝业山东分公司
  6、中国铝业贵州分公司
  7、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
  8、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
  9、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
  10、甘肃华鹭铝业有限公司
  11、包头铝业公司
  12、四川启明星铝业公司
  13、陕西铜川铝业有限公司
  14、青铜峡铝业集团公司
  15、四川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编辑:刘征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