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公布金属矿开采税率标准,锑为6%

2009年02月13日 14:41 384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钛资讯

  据哈萨克斯坦国际文传电讯社消息哈萨克斯坦政府已提交议会审议的新税法(草案)规定了一些主要金属及非金属矿的开采税率标准,其中铜矿为8%,锌矿为9%,铅矿为8.5%,铝矿为0.3%,锡镍矿为6%,金、银、铂、钯矿为5%。另外,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和放射性金属矿石开采税率分别为:铬矿为17%;铁矿和铁锰矿为3%;铁球矿为3.5%;铀矿为15%。
  其他金属及非金属矿物开采税率为:
  1,含有以下金属的矿物开采税率为6%:铬、钛、镁、钴、钨、铋、锑、汞、砷等,另外钒为4%。
  2,含有以下稀有金属的矿物开采税率为7.7%:锂、铍、铌、钽、锆、钇、锶、镓等。含有稀散金属硒、碲、钼的矿物开采税率为7%,
  3,含有稀散金属钪、锗、铷、铯、镉、铟、铊、铪、铗、锇等的矿物开采税率为6%。
  4,含有镭、钍等放射性金属的矿物开采税率为5%。
  非金属矿物开采税率分别是:
  烟煤、褐煤、油页岩为0%;用于出口的烟煤为2.51%;磷灰岩为4%;硼硬石膏为3.5%;重晶石为4.5%;滑石为2%;萤石为3%;硅灰石为3.5%;半石墨为2%;石墨为3.5%等。

责任编辑:hq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