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锌期货标准合约

2007年03月22日 0:0 437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上海期货交易所锌期货标准合约

交易品种 锌
交易单位 5吨/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 5元/吨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
合约交割月份 1-12月
交易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
最后交易日 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 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交割品级 标准品:锌锭,符合国标GB470-1997标准中ZN99.995规定,其中锌含量不小于99.995%。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5%
交易手续费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含风险准备金)
最小交割单位 25吨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ZN
上市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锌期货标准合约附件

一、交割单位
锌标准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5吨,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25吨,交割必须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交割。
二、质量规定
(1)用于本合约实物交割的锌,必须符合国标GB470-1997标准中ZN99.995的各项规定,其中锌含量不小于99.995%。
(2)外型及块重。交割的锌应为锭,国产锌的每块重量为20-25公斤之间。
(3)每张仓单的溢短不超过±2%,磅差不超过±0.1%。
(4)每一仓单的锌,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捆重近似的商品组成。
(5)每一仓单的锌,必须是本所批准的注册品牌,须附有生产者出具的质量证明书。
(6)仓单须由本所指定交割仓库按规定验收合格后出具。
三、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和注册品牌
用于实物交割的锌,必须是交易所注册的品牌。具体的注册品牌和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四、指定交割仓库
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异地交割仓库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规定并公告。

责任编辑: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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