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国情调查进入准备阶段

四方面工作须加以重视

2019年06月24日 8:45 223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地质矿业   作者:

6月1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准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矿产资源国情调查的全面部署做好准备工作。

《通知》强调,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是自然资源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资源国情调查,建立统一规范的矿产资源定期调查评价制度,全面摸清我国矿产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和空间分布情况,是落实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已列入自然资源重点工作安排,今年将全面部署。

《通知》从四个方面提出了详细要求:

一是积极筹措调查工作经费。按照财政经费分级保障原则,本次调查工作费用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中央财政保障全国组织实施、成果抽查复核、汇总集成和综合研究等工作费用,省级财政保障本行政区矿产资源现状调查、数据汇总核查及数据库建设等工作费用。各省(区、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提前筹划,参考《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国情调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8﹞1694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国情调查(试点)技术要求〉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72号),按照调查区域、调查矿种全覆盖的要求,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申请筹措调查工作预算,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抓紧做好调查技术准备。各省(区、市)要认真研究自然资办函﹝2018﹞1694号和自然资办函﹝2019﹞172号等相关文件,针对调查的主要目标任务和需求,突出重点,特别是如何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可靠,厘清难点要害,结合本地实际对调查技术开展必要的预研究,充分论证操作性和可行性。重大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

三是提前开展数据资料收集。各省(区、市)要充分利用已有工作基础,抓紧部署收集自然资办函﹝2019﹞172号规定的相关数据资料,并进行梳理整理和先期研究,为调查工作全面部署奠定扎实的资料基础。

四是加强调查技术队伍保障。各省(区、市)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利用地质调查、信息管理、储量评审、地质资料等直属事业单位和省内专业技术队伍等,根据工作业绩和社会信誉等条件,优选政治可靠、工作积极、业务能力强的调查技术队伍承担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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