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区推动非公企业高质量发展

2019年03月26日 8:4 1081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稀土   作者:

近年来,随着政产学研模式的推行,政院企之间的合作日益加深,在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输出窗口的同时,也为非公企业提升了整体竞争力和市场话语权,更为地区提高了整体产品质量。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经济、科技两张皮局面依然存在,“科技成果转化难”现象仍然普遍存在。“非公企业自身研发能力普遍较弱,通过自身积累实现转型升级难度很大;而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又与企业实际发展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往往无法实际地帮助非公企业解决问题。”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工信安监局负责人刘相利道出了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政府无法为非公企业提供有效科技类服务,缺乏对接体制;另一方面,非公企业技术需求与科研成果存在脱节现象,这就需要在政府、科研院所、非公企业三者之间搭建起有效沟通桥梁。

近年来,包头稀土高新区充分发挥中国科学院包头稀土研发中心和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材料研究院两大新型科研院所(以下简称两大院所)科技资源优势,探索建立起院企双向对接、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跟踪服务等三项工作机制,为非公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建立院企双向对接机制

搭建技术合作桥梁

稀宝博为、东宝生物等40余家企业赴中科院沈阳自动化所、上海交大机械与动力学院等3个院所进行调研对接。

中科院金属所、上海交大计算机学院等8个院所的20余名专家教授,到包头稀土高新区及金山磁材等80余家企业进行技术对接近20次。

近几年,“企业院校行”“院校企业行”成为包头稀土高新区解决相关企业共性技术需求的实招,易胜云公司就是成功一例。

易胜云与中科院电工所、中科院宁波稀土磁性功能材料实验室开展产学研合作。在中科院的技术支持下,成功研制出一款稀土永磁磁化器产品。将高强度、高矫顽力的稀土永磁材料采用独特的矩阵式磁核组合排列,使得产品具有分布均匀的高强度磁场,在不改变原有化学成分的条件下,使得水中矿物质的物理结构发生变化,从而达到阻垢、除垢、杀菌、灭藻的作用,主要用于水的阻垢、除垢、杀菌、灭藻及重金属吸附。该产品可以完全替代传统的离子交换水处理器,极大地降低企业生产和维护成本。

截至目前,通过院企双向对接机制,包头稀土高新区已帮助企业解决稀土永磁电机仿真设计系统、稀土永磁材料表面防护、生产信息化等10余项技术难题。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提高成果转化效率

稀土硫化物着色剂因其着色性能优异,成本低,无毒无害,符合世界环保标准,可广泛用于塑料、塑胶、油漆、油墨、皮革等诸多领域,市场需求量达百亿元。

中科院包头稀土研发中心在包头稀土高新区建成了世界首条年产10吨的稀土硫化物规模化、连续化隧道窑生产示范线,并于2016年11月3日下线了第一批稀土着色剂产品,完成了该技术成果由实验室向产业化的中试生产,标志着我国在稀土高附加值下游应用领域实现了又一次原创性突破。接下来,中科院包头稀土研发中心以2000万元转让金额与中科世纪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这是中科院包头稀土研发中心在该市技术转移转化的最高金额。这是包头稀土高新区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生动范例。

此外,上海交通大学团队与中天宏远合作开展稀土氧化物涂层中试及产业化项目,产品已广泛应用于航空发动机和地面燃气轮机,申请和授权发明专利近20项,有效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截至目前,推动两大院所与企业开展技术难题联合攻关16项,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中科院相关院所与金蒙汇磁、长安永磁等企业联合建设了永磁材料表面防护、稀土永磁电机等5个研发中心,全面提升了稀土材料产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支撑服务能力。

建立人才跟踪服务机制

夯实企业发展质量

此前,长安永磁一直存在电机产品仿真设计和测试的问题,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去研发新产品。经包头稀土高新区工信安监局牵线搭桥,中科院电工所为长安永磁设计了一套永磁电机仿真设计系统,用软件设计替代了传统的样机研制,破解了企业多年来难以实现模拟设计的技术瓶颈,为企业节省成本的同时,极大地促进了企业的转型升级。

这是“1+1”人才培养计划,即以企业为核心,中科院根据企业技术创新发展需求选1名相关专业的专家教授帮助企业培养1名技术创新负责人,根据企业创新负责人在生产实践中发现的技术难点,寻求相关中科院专家和团队的技术支持,开展为期三年的联合攻关,促成企业青年技术人员与中科院专家的深度合作,共同解决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和新产品的研发问题,提高企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帮助非公企业提升发展内生动力。

没有优秀人才的集聚,就没有优秀非公企业的发展。截至目前,“1+1”计划已累计结对培养人才21人,有效解决企业技术问题10余项,推动了非公企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周大伟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