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德辉谈铝供给侧改革、自备电厂规范整改、沿海氧化铝等热点议题

2018年10月16日 10:50 480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铝资讯

 

    中铝集团总经理余德辉于9月16日接受财新记者专访,详述中铝近年来的扭亏举措,以及公司关于调整国内厂区布局、铝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海外项目的新计划和进展,并谈及近年来的全国铝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冶炼企业自备电厂规范整改等政策对企业和行业的影响。

    在此摘要刊发余德辉接受财新网专访的部分内容,更多专访内容请访问财新网阅读。

    财新记者:2017年铝行业开始的供给侧改革,对国内的市场参与者带来了哪些影响和变化?

    余德辉:这次供给侧结构性的改革是取得明显成效的,没有中央政府下决心来清理这些"野蛮式"的投资和扩产,这个行业不堪设想。这次清查,不能说很彻底,可能存在一些该清理而没有清理的情况。行业人士估计,这部分大概在几百万吨。

    从供需看,有关专业人士预测,今年产量3600多万吨,供给是3700多万吨,顶多产生一百多万吨的过剩量,已经比较接近平衡了。今年电解铝产能增速明显在放缓,预计是3.5%左右,我认为这是比较健康的。

    现在铝需求也在继续增长,围绕GDP的增长速度,特别是航天航空、交通轨道、汽车轻量化、铝制家具,铝代钢、铝节铜、铝节木等方面的增量也比较好,而且铝将来还可以循环使用。估计今年需求增速约4%-5%。可以预见,在未来两年左右,可能就会出现过剩的产能被消耗完的情况,这在传统行业里是很难出现的。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只要继续维持,铝行业就有可能走回健康可持续的发展道路。现在电解铝的开工率已经恢复到接近85%,已经很高了,过去就是70%左右。现在环保要求提高、投资越来越理性,再加上国家的宏观把控,市场还是比较稳健的,2020年以后市场肯定会更好。我们希望国家继续执行这个政策。

    财新记者:中铝的产业布局未来会如何调整?

    余德辉:此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涉及到几个问题:一是产业布局不合理。每年消耗5000亿度电、1.8亿吨煤,近40%的产能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但这些地区的环境容量严重不足,环保减排任务很重。第二是发展模式不科学,现在是以煤电为主,把煤从数千公里的地方运到环境容量很小的地方,去发电冶炼,这不科学也不可持续。

    另外,中国铝土矿资源非常匮乏,仅占全球总资源量的3%,氧化铝、电解铝的产量却超过全球50%,资源保障能力严重不足,铝土矿对外依存度超过60%。恐怕十年后,铝土矿就没有了,而且品位也越来越差,现在河南、山东就开始没资源了,山西、贵州和广西这些地方还有一点。但海外铝土矿并不稀缺,主要集中在几内亚、澳大利亚、巴西等国家,以几内亚资源最为丰富且质量较高。

    产业太集中,一下子全部转移很难,所以我提出“三鼓励、一淘汰、一严控”:不允许原地新增,要向具有清洁能源优势、有新能源优势及有煤炭优势的边远地区集中,并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控常规燃煤发电炼铝,最大限度实现节能减排。

    中铝希望在云南扩大铝板块,一部分产能已经转移过去了,将来还要把京津冀周边地区的产能转移过去,前提是电价合理、有竞争力。电价还在博弈当中,目前谈判还是可以的,谈到每度电2.5-2.8毛,水电价格比煤电便宜,而且是清洁能源。

    另外如宁夏固原,那个地方本来就有煤矿。目前仍然是把那边的煤、电送到东部再炼铝,如果能够就地消纳,就跟精准扶贫结合起来了。将来煤电炼铝,可以集中到有资源的贫困地区,其他地方逐步退出。但是现在还做不到,因为地方有保护,那就可以采取"一严控",要求新增产能在几年以后转出去,没转之前,要求有一定绿色电力配额,抬高其成本。这对行业的健康发展很重要,当然,建成的产能要一下子搬走也有难度,但不能再无限期地拖下去。

    财新记者:你对沿海建氧化铝厂有何看法?

    余德辉:我认为有必要在沿海适度发展氧化铝,以缓解国内铝土矿资源短缺问题。从经济角度讲,大船运回来运输费用比较低,沿海建氧化铝厂使用海外铝土矿,加上运费后,比使用国内多数地区的铝土矿有优势。但在这一过程中,规模要适度,需考虑环境容量,特别是在有赤泥库的地方。如大规模扩建氧化铝厂,对环境会有很大的压力,三吨铝土矿运回来炼一吨氧化铝,会留下两吨赤泥。

    从长远角度看,应该在西非国家建氧化铝厂,因为当地资源丰富,又能帮助当地的发展,成本还可以承受。不过目前缺乏基础设施和碱、能源等配套原材料,生产成本比国内高,加上运氧化铝的船只有几万吨,单位运费也比较高,暂时不会太快。

    财新记者: 从2015年起,国家发改委连续发文加强对自备电厂的监管,不过收效并不显著。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又出台了被行业认为是“史上最严”的燃煤自备电厂整治方案意见稿。在加强自备电厂监管方面,你有什么建议?

    余德辉:《燃煤自备电厂规范建设和运行专项治理方案》的出台,将为清理违法违规自备电厂、公平承担社会责任、创建公平市场环境奠定制度基础。中铝作为中央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控制自备电厂建设进度,国内电解铝行业平均自备电率超过70%,中铝集团的自备电率仅为30%左右,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中铝集团现有自备电厂均按政府要求缴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部分自备电厂参与调峰,积极消纳新能源。但是,守法经营带来了高昂的成本:自备电率低、自备电缴费高,网购电量大、网购电价高。同时,违规企业违规成本低,且获得了极大的经济利益。违规企业的不公平竞争使得中铝集团的发展受到严重削弱,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环境。因此将来自备电厂运行规范之后,自备电配备较高的企业会提高用电成本,中铝用电成本至少不会再提高,对集团来说是大大的利好消息。

    为此,我对自备电厂的监管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坚持总量控制,优化结构。控制燃煤自备电厂总量,但同时要优化自备电结构,构建公平市场环境。建议将全国自备电率水平拉齐。自备电率高的企业压减产能,自备电率低的企业要允许进一步提高自备电率。坚决清理和关停中发〔2015〕9号文发布后违法违规建设的燃煤自备电厂,保持总产能不变,将关停燃煤自备电产能配置给依法合规经营的企业。同时,对依法合规的增量电解铝企业及其自备电厂不搞一刀切,严格审批,适度放开。

    第二,坚持公平竞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行业良性发展的基础条件,中铝集团坚决支持中央政府足额缴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决策部署。欠缴的应该补齐,否则就会使违法违规者不承担违法违规责任,要形成守法企业更加守法经营,违法企业严格承担违法后果的良性循环的法制环境。

责任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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