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利用硅铁余热建设6MW发电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2017年11月09日 8:54 901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镁资讯

   2017年10月26日,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利用硅铁余热建设6MW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会,参会单位由哈密市环保学会、哈密市环境监测站、哈密市职业技术学院、哈密市瀚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柒鑫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湖北潜江环保有限公司等,会议现场决议成立验收组,验收组组长由哈密瀚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轩辕国新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哈密职业技术学院秦树法教授、哈密市安监局行管科科长邹建宏、哈密市环境监测站工程师阿孜古丽、浙江柒鑫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首席工程师周远富、哈密市环保学会会长杨建新等组成;验收组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环保建设“三同时”的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环保竣工监测情况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审阅了环保档案及运行记录、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资料,经验收组充分讨论评议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哈密工业园区重工业加工区。哈密工业园区重工业加工区位于哈密市西南部,距哈密市环城南路10公里,距哈密市火车站16公里,北距312国道22公里,与哈若公路毗邻。项目所在位置的经度93°20’27.9”E,纬度为42°42’29.3”N。

工程建设内容: 项目依托金盛镁业公司厂区现有2台25500kVA硅铁矿热炉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温烟气余热进行发电,主体建设内容包括2×15t/h烟道式余热锅炉、1台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厂区道路、供排水、生活设施依托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镁合金产业循环经济建设项目。

2015年3月,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委托编制了《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利用硅铁余热建设6MW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5年4月7日哈密地区环境保护局以哈地环监函(2015)08号文予以批复。

该项目于2015年5月工建设,2015年12月30日投入试生产。

二、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

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利用硅铁余热建设6MW发电项目从立项至建设过程中能够贯彻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营,环保资料基本齐全。

三、验收结果:

1、水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生产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以循环使用为主,少量排入蓄水池中,用于煤场和储焦场洒水抑尘和厂区绿化。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工程,采用处理能力4万吨/年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部分回用于绿化,部分回用于煤场、贮焦场洒水抑尘,其余进入园区下水管网。

本工程在建设和生产期间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2、大气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施工期场区内地面已采取硬化措施,地面平整。本项目利用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硅铁矿热炉排出的烟气通过余热锅炉进行余热发电,项目本身无废气产生及排放。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3、噪声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本项目在工业园区内的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硅铁生产车间旁,通过对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厂界噪声的监测,本项目各测点的昼间厂界噪声等效声级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生活垃圾依托金盛镁业生活垃圾处理系统,集中收集在垃圾箱内,定期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回收,最终进入哈密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除尘灰渣及时清理收集后进入金盛镁业公司渣场,不在车间暂存,外售综合利用。

5、环境管理检查调查结论

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四、验收意见

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利用硅铁余热建设6MW发电项目基本落实了“三同时”及环评、审批文件中规定的污染处理措施,同意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公示期:2017年11月2日-12月2日

公示地点:http://www.chinadunan.com/

验收监测报告详见

http://www.chinadunan.com/dows/2017afterheat-project-rpt.pdf

责任编辑:陈岩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