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快推进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2017年05月24日 13:52 15492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循环经济

  本报讯(记者史爱萍) 5月12日,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上海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国家环保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铅蓄电池回收试点委员会”在上海召开了“上海市铅酸蓄电池营销及回收网点建设试点单位座谈会”。骆驼、风帆、超威、天能、天津杰士等有关蓄电池生产企业和在沪销售网点代表,以及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上海市发改委政策研究机构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2016年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提出,“率先在上海市建设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规范处理利用采取‘销一收一’模式回收的废铅酸蓄电池”。
  为落实《方案》精神、推动上海市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上海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起草了《在上海率先实施废酸蓄电池回收体系建设试点方案(草案)》和《铅蓄电池配送回收临时存放点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提出上海在运行‘销一收一’模式回收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案与政策需求清单,探索突破目前存在的瓶颈问题的可行性方案,以期为相关政策研究机构制定政策与方案提供参考依据,为上海市率先“建设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规范处理利用采取‘销一收一’模式回收的废铅酸蓄电池”做好前期铺垫工作。
  会上,各参会企业代表首先就各自企业开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情况进行了介绍。据悉,各蓄电池生产厂都已经或正在搭建通过销售网络逆向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渠道与平台,积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但根据几家蓄电池生产企业的反馈,在开展逆向回收、“以旧换新”时普遍遇到了收购废铅酸蓄电池无税票入账、跨省转移办理时间过长等问题,亟需解决。
  随后,上海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秘书长吴小云和副秘书薛本锡长分别就上海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建议清单,以及铅蓄电池配送回收临时存放点规范条件、设立方法等作了详细介绍与说明。与会企业围绕上述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就生产者责任和义务的细化指标、备案主体的明确、退出机制的监管和临时存放点的存放天数、阶段性核查、回收率分类等提出了各自的建议。
  吴小云就会上提出的一些问题作了详细的说明与解释,并表示,将认真汇总与会代表提出的建议并作进一步修改,同时将于5月底邀请其余几家主要品牌蓄电池生产企业及在沪代理商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
  据悉,上海市发改委已经启动了“上海市建设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试点方案的起草工作,将于5月底形成工作方案,在听取各委办意见的基础上,8月完成实施方案上报国务院。

责任编辑:赵天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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