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将重点推进采矿业等领域放宽外资准入

2017年01月21日 12:2 435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将重点推进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放宽外资准入限制,积极吸引外商投资以及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和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了解,自1993年以来,我国吸引外资规模一直居发展中国家首位。2008年以来保持在全球前三位。截至2016年底,我国累计吸引外资超过1.77万亿美元。2016年,在全球跨国投资总量有所下滑的背景下,我国吸引外资813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特别是美国、欧盟28国对华实际投资大幅增长,同比分别增长52.6%和41.3%。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未来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政策导向一是坚持开放发展,推动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二是致力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三是促进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增强对制造业外资的吸引力,构建开放的创新体系,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四是建设统一的市场体系,加强和优化服务,鼓励外资企业深耕发展。五是加大改革力度,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简化对外资的审批监管制度,提高投资便利化程度。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将重点推进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放宽外资准入限制,积极吸引外商投资以及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发改委正在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作再次修订,拟将2015年版目录中的93条限制性措施减少到62条,目录修订稿已上网征求完意见。
  在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外资政策必须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事先公开征求意见,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加对外资企业的限制。“这就从制度上保证了政策的透明度、稳定性、可预期性以及执行上的一致性。”《若干措施》还要求,在业务牌照审核、标准制定、政府采购、融资渠道、注册登记等方面,对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标准,促进各类企业公平参与。
  为了加强吸引外资,《若干措施》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就业、经济发展、技术创新贡献大的项目予以支持,降低企业投资和运营成本。该负责人表示,“这是给地方授权,希望各地更加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在发展中不断规范,在规范中实现更好发展。这条措施不仅适用于外资,也适用于内资。”
  对于近期一些外资企业特别是制造业的企业撤离引起的关注,该负责人回应说,综合分析当前外资流入流出的数据,我国利用外资总体状况是良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根据《2016年世界投资报告》调查显示,我国仍是全球最具吸引力的投资东道国之一。我国政治社会稳定,国内市场巨大,基础设施完备,产业配套齐全,人力资源充足,法制不断完善,综合投资环境仍然对外资具有较大吸引力。“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利用外资正处于优势转换和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随着要素成本上升,有一些制造业外资企业向外转移。对此,既要客观看待这一经济发展规律,也要积极应对,完善我们的制度环境,为外资企业创造更大发展空间。”

责任编辑: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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