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工作 服务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

2017年01月13日 8:29 262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建设工程

  近年来,重庆市城乡建设系统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精心指导下,紧扣五大发展理念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新型城镇化和重庆市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以改革的思路、开放的视野、市场的办法,扎实推进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工作,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投资效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发挥了支撑、保障和引领作用,有力促进了城乡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抓制度优化完善 促进标准造价改革创新
  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改革要求,推进标准造价工作制度创新。
  一是建立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长效机制,增强标准化动力、活力和效力。组织修订《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供制度保障;通过强化标准化经费保障,采用财政专项资金加企业自筹的方式,构建稳定可持续的投入保障机制;通过实施标准质量提升工程,组建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山地建筑专委会和重庆市建设科技委标准化专委会,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发挥专家智库“外脑”和“参谋”作用,提高标准化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开展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行动,发布《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提升标准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强化工程建设“底线要求”,为构建新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体系奠定基础。
  二是以修订政府规章为抓手,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市场配置效率。修订发布了《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通过简化审批事项,主动取消了工程合同价审查、外地入渝企业准入手续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通过调整管理范畴,重点监管国有投资项目,对非国有投资项目制定规则;通过创新监管措施,推行施工过程结算,规范竣工结算,将竣工结算证明资料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文件;通过强化市场主体责任,逐步构建以成果文件质量为核心的造价咨询行业诚信评价体系。
  抓标准造价体系建设 服务城乡建设重点工作
  围绕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聚焦市政基础设施、房屋建筑、村镇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迫切需求,及时制定标准和计价依据,提升标准定额供给水平,确保城乡建设重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一是推进标准建设供给侧改革。根据重庆市建设技术更新变化及社会发展需求,加大标准供给侧改革,补充国家标准,完善标准体系,主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4项,参编近100项,其中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7项,现行有效地方标准210项,在保障重庆工程质量安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提质增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聚焦中心工作推进重点标准编制。聚焦转型升级,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初步构建装配式建筑地方标准体系;聚焦绿色发展,支撑绿色建筑行动,发布绿色建筑系列标准;聚焦支柱产业,助推新能源汽车发展,率先发布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配套设施设计规范等系列标准;聚焦创新驱动,促进轨道交通网络化运营和互联互通,编制重庆轨道建设及运营等相关地方标准;聚焦共享理念,服务民生改善,编制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及安装维护标准;聚焦山地特色,有效补充国家标准,发布《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山地城市系列标准。
  三是支撑引领新技术产业化。根据重庆山地城市特点,通过标准体系的建立,促进适应山地城市需求的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发展,加速推进都市功能核心区交通一体化进程;发布《居住建筑节能65%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焊接箍筋应用技术规程》等标准,引导绿色建筑和钢筋加工配送等相关产业发展。
  四是编制2016年计价定额。编制了建筑与装饰、市政、安装、仿古建筑、园林绿化、城市轨道交通、房屋修缮等系列定额;推进人工单价的改革,按工种划分专业用工;合理处理量价关系,采用多种方式制定定额消耗量;改革定额单价表现形式,采用综合单价方式,适应清单计价需要;按照增值税税制要求,实行价税分离,有效服务建筑市场。
  五是补充完善相关新型计价定额。聚焦城乡建设新领域,按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重庆市绿色建筑发展现状,编制绿色定额与2016年计价定额同步实施。牵头完成了“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计价项目划分”课题研究,承担了全国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编制任务,启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计价依据的编制,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提供有力支撑。
  抓企业诚信综合评价 推动标准造价共建共享
  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是重庆市委、市政府为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而做出的重大改革决策,该制度于2012年正式实施,以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为奖惩机制,对施工企业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履约管理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以10%的比例纳入招投标评分,实现施工现场与市场的联动对接。其中,合同履约评价占整个诚信评价分值的20%权重,重庆市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该部分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具体评价内容包括施工合同备案、工程价款结算、农民工工资保障、工期进度等,通过施工合同履约评价以及网络监管两个平台,实现全市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约实时在线监管。同时,将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情况纳入诚信综合评价体系,极大提高了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积极性。企业诚信评价制度实施以来,改变了标准造价工作“孤岛”局面,形成了标准造价工作与建筑管理的整体合力,促进了市场的有效竞争,强化了企业的自律管理,推动了监管的公开透明。
  抓工程造价治理机制 创新服务监管模式
  鉴于合同争议和经济纠纷是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主要症结之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清欠工作委托重庆市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重庆市造价管理机构在做好清欠日常信访投诉、风险排查、维稳处突、制度建设工作的同时,发挥造价专业技术优势,在3个方面创新工作机制。
  一是行政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对清欠投诉中涉及造价合同争议和经济纠纷的项目,采取专业技术咨询、集体研究决策、重大问题邀请专家参与等多种方式,有效协调处置了80%以上的造价纠纷。
  二是积极引导司法仲裁。争取重庆仲裁委员会支持,2013年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成立了重庆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仲裁院,重庆市造价管理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或造价咨询行业专家被市仲裁委聘用为仲裁员,参与仲裁工作,实现了行政调解与司法仲裁联动效应。
  三是完善各项制度设计。通过矛盾纠纷处置,对发现的招标投标、合同订立、质量安全管理、工程价款结算等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及时修订和完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拖欠不良行为记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等管理措施。
  抓工程标准实施监督 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
  以开展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设置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随机抽查两个全国试点为契机,探索标准实施及监督工作机制创新,促进标准严格执行。
  一是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推进标准员岗位设置试点。发布实施标准员职业标准和标准员岗位设置管理系列文件,明确标准员工作职责、专业能力及管理要求;严格落实“考培分离”,开发标准员考试管理信息化系统,加大标准员队伍培养力度;开展企业示范和工程示范,引导企业主动设置标准员岗位,促进标准员履行标准实施、监督、评价等职责。
  二是落实“放管服”要求,推进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随机抽查机制。实施“双随机”监管机制创新研究,建立强制性标准、抽查对象、检查人员信息库和“双随机”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区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工程建设项目“三位一体”的“双随机”工作机制,整合标准员岗位设置和“双随机”抽查要求,开展随机抽查,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建筑市场环境。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责任编辑: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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