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贯彻实施《中国制造2025》 推动装备制造业转型

2017年01月11日 9:34 297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新材料前沿

2016年12月26日至27日,工信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司长李东介绍了工信部在2016年贯彻实施《中国制造2025》的主要工作和取得成效以及2017年的工作重点和思路。

装备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建设制造强国的重中之重,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科技创新的主战场。2016年全行业贯彻实施《中国制造2025》,围绕稳增长、调结构、转型升级、降本增效的中心任务,坚持创新驱动,加快智能转型,突出高端引领,强化基础支撑,推动了装备工业平稳增长和提质增效,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2016年主要工作和取得成效

(一)加快推动技术创新

一是继续实施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重大专项,编制完成“十三五”计划,积极推动专项概算调整。二是继续实施大型飞机重大专项,大客发动机验证机通过了初步设计评审,C919大型客机年底基本具备首飞条件。三是全面启动实施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重大专项。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及专家咨询委,建立了专项“两总”系统。编制下发《专项管理办法》,协调确定基础研究管理模式。落实了航空发动机项目和重型燃机项目主要实施责任主体。四是继续实施民机科研计划,按照国际适航安全标准研制的两架ARJ21新型涡扇支线客机正式投入商业运营,AG600大型灭火救援水陆两栖飞机7月实现总装下线,运12F轻型多用途通用飞机获得美国联邦航空局适航证,直15实现首飞。五是继续实施高技术船舶科研计划,推进深海空间站重大科技项目、智慧海洋工程建设方案论证。船用低速机创新工程获国务院批复立项,启动实施大型邮轮、智能船舶等创新专项。支持成立深远海海洋工程装备技术产业联盟。

(二)加快推进智能制造

一是作为《中国制造2025》“6+1”专项行动之一,组织实施了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16专项行动,公布了63个试点示范项目,覆盖45个行业,分布在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召开了全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经验交流会。同时,联合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国工程院在东莞劲胜召开了智能制造装备应用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劲胜“十八罗汉”协同创新,采用“三国”(国产装备、国产软件、国产数控系统)打造数字化车间的典型经验。二是组织实施了智能制造专项,以试验验证为核心推进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增强基础共性和行业应用标准试验验证能力;创新性地采用以联合体方式推进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促进关键短板装备的突破、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的集成应用。为规范专项管理,研究制定了《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管理工作细则(暂行)》。三是编制印发了《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5年版)》解读材料,组织开展全国及各地标准宣贯工作。联合国标委组建了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协调推进组、总体组和专家咨询组。联合国标委召开了中德智能制造/工业4.0标准化工作组第二次和第三次会议,就参考模型互认、信息安全与功能安全等方面达成了系列共识。完成首批7项智能制造国家标准立项审核,国标委拟于近期公布。四是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在电力装备、船舶等领域共召开12次现场经验交流会,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推广效果。同时组织试点示范企业参加第十八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和首届世界智能制造大会,设专区集中展示。指导成立了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引导社会各方力量联合推进制造业智能转型。

(三)大力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一是编制《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25年)》,已上报国务院审议。二是组织修订《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提高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规范产业发展。三是编制完成《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并行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建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发展的长效机制。四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建立国家、地方和企业在内的三级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监测体系。五是实施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征、新能源汽车财税补贴等政策,发布了4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和9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会同公安部等出台放开皮卡车进城试点政策。六是组织行业开展了电动客车安全风险专题评估,研究制定了《纯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七是做好汽车公告管理工作。发布《公告》11批,批准新建企业75家,完成更名迁址事项176件,发布新产品24736个。印发《关于调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及技术规范的通知》,优化了审批流程,简化程序。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推行企业诚信自律承诺制度,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八是编制《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组建成立动力电池创新中心,指导成立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搭建了跨行业的协同创新平台。九是与公安部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研究起草规范低速电动车发展指导意见,协调国标委推动《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立项。十是配合国办督查室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督查。

(四)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一是制定了机械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了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实施方案。二是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家国防科工局制定发布《船舶工业深化结构调整加快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6-2020年)》,推动船舶工业转型升级。三是联合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制定发布《农机装备发展行动方案(2016-2020)》,推动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四是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共同发布了《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联合国家发改委、认监委制定发布了《促进机器人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编制发布了《工业机器人产业规范条件》,并推动成立了机器人TOP10峰会。五是积极推进3D打印技术产业发展。组织建立中国增材制造产业联盟,推动成立全国增材制造标准化委员会。六是加快推进国产医疗设备应用。组织实施2016年高端医疗设备应用示范项目,协调推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解放军总医院创建部重点实验室。七是落实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通用飞机产品和技术自主研发。开展了无人机分级分类、安全等标准研究,召开无人机电子围栏技术研讨会,为规范无人机发展奠定基础。八是组织制定《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总体推进方案》,成立了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建立了智能网联汽车分标委。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试点示范和运行测试"。九是引导化解过剩产能,印发《船舶行业规范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公示调整的船舶企业“白名单”。十是加强船舶质量品牌建设,将首次同步发布中英文版《中国造船质量标准》、《中国修船质量标准》两项国家标准。

(五)大力推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

一是联合财政部、保监会扩大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范围,使首台套保险政策覆盖范围扩大了一倍。组织修订了《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6年版)》。二是继续实施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税政策。三是配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修订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目录,首次将符合条件的重大技术装备纳入所得税优惠范围。四是联合中央电视台启动拍摄“大国重器”第二季,加大对国产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的宣传力度。

2017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创新驱动、高端引领、智能转型、基础支撑”的总体思路,稳增长、促创新、补短板、调结构、优环境、推应用、提质量、增效益,为建设制造强国奠定扎实的基础。

重点工作任务:

(一)坚持创新驱动。继续实施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大型飞机、“两机”重大专项以及民用飞机科研计划和高技术船舶科研计划。组织创建增材制造、机器人、深远海海洋工程装备等国家创新中心。

(二)加快智能转型。组织实施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专项,全面推动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遴选90个左右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编制推进船舶智能制造指导意见、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三)强化基础支撑。启动实施重大短板装备工程。发布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实施机器人关键零部件质量可靠性提升工程。发布优质船舶配套产品目录,实施高性能船用中高速质量品牌工程及关键零部件强基工程。

(四)突出高端引领。编制《国家增材制造行动计划2017-2020》。构建国产医疗装备服务检测平台。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制定推进我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实施力度,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五)加强行业管理。完善汽车公告行政许可管理改革,实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管理规定,推进低速电动汽车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加强船舶行业“白名单”管理。推动大中型飞机有序管理。继续推动通用飞机发展。加快标准建设,规范和提高无人机安全水平。推动重大技术装备“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

责任编辑: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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