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针对废铅酸蓄电池展开整治

涉及经营、使用单位和收集、处置单位

2016年07月27日 14:3 631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作者:

  记者日前从江苏省环保厅获悉,江苏将对全省范围内的铅酸蓄电池经营、使用单位和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处置单位进行专项整治。
  据悉,此次检查分为方案制定、现场检查、总结上报和督查等4个阶段。
  检查重点针对在蓄电池使用单位、机动车拆解行业,重点检查是否将废铅酸电池的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进行了申报登记,是否执行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收集、贮存是否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并做到“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是否将废铅酸蓄电池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在有电池回收业务的蓄电池经营单位、汽配服务企业、维修站点,重点检查回收的废铅酸电池是否建立台账,是否转移至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置;在有资质的废铅酸蓄电池收集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废铅酸电池收集、委外处置的台账、转移联单是否齐全,从机动车修理点、个体户等收集的社会源废铅酸蓄电池是否建立台账并网上申报。
  江苏省环保厅要求各地在整治过程中,摸清辖区内铅酸蓄电池经营单位、使用单位底数,并对辖区内废铅酸蓄电池的产生情况、处置去向等信息进行登记。同时,要正确引导铅酸蓄电池经营单位、使用单位和有回收业务的维修站点等对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和贮存台账、建设规范化贮存场所,及时委托具有危废经营资质的废铅酸蓄电池收集或处置企业进行处理。
  此外,检查中发现废铅酸蓄电池转移至没有资质的回收单位时,应追查下家,并依法查处;发现倾倒电池废液等污染环境行为的,应从重从快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责任编辑:付宇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