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损害生态环境终身追责

2015年07月06日 10:54 456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作者:

  保护生态环境已上升到国家重中之重的地位了!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四个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文件,其中,《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两个文件与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有关。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保护要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情形。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
  对于上述两个文件,我们可以这样理解:领导干部在任期之内出现环境问题,自不必说;任期结束了,环境持续恶化,还要追责;领导干部如果退休了,环境问题也要翻旧账,终身追责。一句话就是:谁不把生态环境“当回事儿”,组织上就不把他“当回事儿”!
  各级领导干部上任之初,有多少水、森林、土地等生态资源,要做详细统计;离任时,要审计这些生态系统是否相对平衡,是否遭到大规模破坏。这笔账要算得清清楚楚,用审计来约束官员在任期内的行为。这种离任审计就是要倒逼领导干部强化自我约束意识,如不想“秋后算账”,在任期内就必须谨慎对待生态环境问题,否则,即使平安“着陆”,也要承担党纪、法律的责任。
  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如不想被追责,关键是要守住生态环境这条底线,即不发生重大环境事故、完成节能减排任务、没有重大违规违法事件、环境质量未恶化等。
  2015年,从史上最严《环保法》的出台,到上述两个文件的落地,足以看出党和国家治理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作为管理者,治理生态环境既要“长牙齿”,还要“真咬下去”;既要“举板子”,更要“打下去”。只有做到“秋后算账”,才能警醒企业领导者,真正担当责任,还老百姓一片碧水蓝天。
  有色金属行业属于重大环境事件频发领域,多年来的快速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当前,有色企业的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要把保护环境作为企业的重中之重,时刻警醒自己,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真正增强守土意识和环保意识,提升决策的严苛性和持续性,实现自我纠偏和自我救赎,让“事不关己”、“拍拍屁股走人”的情况不再发生。

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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