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对重金属项目说“不”

企业集中区和居民区间需建防护带

2015年04月18日 9:21 349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铜资讯   作者:

  近日,笔者从江苏省环保厅获悉,江苏《关于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已开始公示。重金属污染无孔不入,为保护空气、水和土壤,江苏拟对涉及重金属排放的新项目说“不”。《通知》显示,原则上不得在重金属专业生产片区外新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铅蓄电池、电镀、重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涉重项目。
  伤害环境和健康
  据悉,重金属一般是指比重大于4或5的金属,约有45种,常见的有铜、铅、锌、铁、锰、镉、汞、金、银等。其中一部分是人体所必需的微量元素,如铁、锰、铜、锌,但大部分重金属如汞、铅、镉等并非生命活动所必需,而且所有重金属超过一定浓度都对人体有毒。
  “重金属污染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环境的污染;二是对人体的伤害。”专家说,在环境污染方面,重金属污染与其他有机化合物的污染不同,不少有机化合物可以通过自然界本身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的净化,使有害性降低或解除。而重金属很难在环境中降解。在开采、冶炼、加工及商业制造活动中排放的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大气、水,造成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最终,大部分重金属停留在土壤和河流底泥中。当环境变化时,底泥中的重金属形态将发生转化并释放造成水污染。
  在对人体的伤害方面,重金属通过大气、水、食物链进入人体,在人体内和蛋白质及各种酶发生作用,使它们失去活性,并在人体的某些器官中富集,如果超过人体所能耐受的限度,会造成人体急性或慢性中毒,具有致癌、致畸及致突变作用,对人体会造成很大的危害。
  “涉重”新项目暂缓审批
  笔者了解到,江苏拟在各市加强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各专业重金属企业生产片区应由省辖市以上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集聚特点,统筹规划设立,并报省级相关部门批准。
  其中,专业重金属企业生产片区产业定位含电镀(电子元器件除外)、铅蓄电池制造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冶炼、铅锌冶炼、镍钴冶炼、锡冶炼、锑冶炼和汞冶炼)的,其规划环评由省级环保部门负责审查;产业定位含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的,其规划环评按化工集中区要求审查;其他专业片区规划环评由省辖市环保部门负责审查,未进行规划环评的,暂缓受理审批相关项目环评文件。
  目前我国重金属新增排放压力大,有色冶炼、铅蓄电池、聚氯乙烯等部分涉重金属产业产品产量增长较快,今后两年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新增量控制难度大。因此,江苏还拟规定,不满足国家重金属考核要求的区域,也将暂缓涉重项目环评受理。
  要在居民区间建防护带
  重金属企业分散隐患多,此次,江苏提出加快推进涉重企业入园进区步伐。原则上不得在重金属专业生产片区外新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铅蓄电池、电镀、重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涉重项目。
  除此之外,在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内,也将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因重金属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区域新建和扩建涉重项目。涉重企业(项目)生产废水确需排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须确保第一类污染物浓度在车间或装置排口达标。而集中区和居民区之间,则必须按大气导则预测模式和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公式设立防护带。
  据了解,江苏对涉重污染企业还将逐步建立“日测月报”制度,健全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处理、排放管理台账,定期公开环境信息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后评价。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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