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国土资源局开展矿产资源管理专项督察

2015年02月27日 15:0 255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地质矿业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近日对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开展了专项督察,南宁市六县六城区及高新、经开两区范围内的矿山成为主要督察对象。
  检查组对2014年度矿山储量年报编写情况、矿山标示牌及矿区范围界桩的设立情况、2014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缴纳情况、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细致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局要求,对越层越界违法开采行为,一律责令其退回原矿区范围,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不按开采设计开采、不按勘查设计方案勘查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检查组强调,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审批采矿权,材料不齐的,一律不予审批发证;审批流程或程序存在漏洞的,及时完善并调整相关程序;对已完成年报审查备案的矿山企业,尽快按照年报结果核算应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做到足额征收。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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