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办公会议原则通过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管理办法

2014年11月03日 8:26 225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地质矿业

  10月31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主持召开第29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会议明确,要进一步找准地质调查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国土资源工作全局中的位置,切实做到定位准、思路清、方向明;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在地质调查工作中的关系和职责,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要按照中央有关精神进一步准确定位公益性地质工作,突出区域性基础地质调查工作在公益性地质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公益地质工作,坚持资源环境并重;围绕国土资源部中心任务推进业务工作,转变业务管理方式,调整业务重点工作,提升业务服务水平。
  《办法》共分为总则、组织管理、计划、实施过程管理、成果管理、附则6个章节28条。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等要求,《办法》明确,专项主要用于开展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突出加强1∶5万及更小比例尺区域性基础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调查工作。
  《办法》侧重于项目管理关键环节的宏观控制,明确部机关管理职责的具体内容,细化了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专项日常管理工作具体任务并明确要求精简管理机构和层级。《办法》还明确规定了成果验收、成果报告编审、资料汇交、成果发布等程序及基本要求,以及各项目管理机构在相关程序中的职责任务。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结束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等县(市、区)限期整改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并研究了其他事项。
  部长办公会议后,姜大明主持召开了第35次部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全国党委秘书长会议精神,审议并通过了《国土资源部行政审批和评审评估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六不准”》、《关于纪检监察机构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意见》。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
  部领导库热西、汪民、张少农、王世元、赵凤桐、胡存智、张德霖、钟自然,部党组成员严之尧出席会议,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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