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协调工作会召开

2014年10月24日 16:26 391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经国务院同意,2013 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工信部联节〔2013〕92 号)。为总结《意见》印发后相关落实工作进展和成效,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2014年10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牵头组织在北京召开了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协调工作会第二次会议。协调工作总召集人、节能司高云虎司长出席并主持会议。环境保护部污防司、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科技部社发司、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卫生计生委疾病预防控制局、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质检总局监督司等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及再生金属分会、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铅酸蓄电池分会等行业协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消费品工业司等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介绍了《意见》落实总体工作进展和取得的初步成效。通过相关一系列配套措施,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重金属污染形势得到好转,产业结构调整取得初步成效,产能过剩矛盾大幅度好转,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产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逐步提高,先进产能利用率有所提升。截止目前,共有46家铅蓄电池企业和5家再生铅企业通过环保核查、13家铅酸蓄电池企业和2家再生铅企业通过行业准入条件。环境保护部污防司介绍了关于铅污染防治及环保核查工作进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行业协会代表围绕各自职能分工分别介绍了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工作进展及下一步任务安排。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高云虎司长指出,去年成立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协调小组以来,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按照各自职能全力支持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初步取得了一定成绩。他强调,财税、科技等政策对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希望各成员单位尽快明确下一步工作任务,制定出台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联动政策,协同推进铅酸蓄电池、再生铅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为我国铅污染防治做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彭薇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