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铝股份: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14年04月09日 13:38 307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期货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5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自 2000 年开始开展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上海期货交易所(SHFE)开展铝及相关品种期货套期保值交易,2004 年,经国务院批准,公司获得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从 2005年起开始在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开展境外铝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公司衍生品交易目的是为公司生产经营的铝锭、铝加工产品、生产所需的氧化铝原材料、工程项目建设所需的钢材及铝材等进行套期保值。
  根据公司2014年4月—2015年3月生产经营和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4月—2015年3月在境内和境外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4 年 4 月—2015 年 3 月境内外期货套期保值计划履行决策程序的说明
  根据公司铝锭、铝加工产品国内销售,氧化铝、工程材料采购需要,公司制订《2014 年 4 月—2015 年 3 月 LME 套期保值计划》、《2014 年 4 月—2015 年 3月国内套期保值计划》、《2014 年度境外期货外汇风险敞口》,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第十七款公司的衍生品投资仅限于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董事会可自行决定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种类和金额,第十八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及风险控制情况的规定及《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开展境内外铝及相关品种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条款
  1.业务范围:根据实货需要开展铝及相关品种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
  2.交易品种:铝期货、螺纹钢期货等标准合约,不进行场外交易。
  3.交易所选择:境内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境外为伦敦金属交易所。
  4.合约的交割:实物交割。
  5.交易数量
  境外期货:铝加工产品卖出保值套保比例不超过实货量的100%,进口氧化铝买入保值套保比例不超过实货量的60%;境外期货总保值量不超过12.5万吨,按目前伦敦金属交易所三月期铝价1800美元/吨计,总成交金额不超过22500万美元;境内期货:铝锭、铝加工产品卖出保值套保比例不超过实货量的30%,加工产品生产用铝买进保值套保比例不超过实货量的15%,国内氧化铝采购买进保值套保比例不超过实货量的40%;工程材料铝采购买进套期保值比例不超过实货量的50%;工程材料螺纹钢采购买进套期保值比例不超过50%;境内期货总保值量:铝期货量不超过49.3万吨,按目前上海期货交易所三月期铝价13000元/吨计,总成交金额不超过640900万元;螺纹钢期货量不超过1.2万吨,按目前上海期货交易所三月期螺纹钢价3400元/吨计,总成交金额不超过4080万元。
  6.合约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7.交易杠杆倍数:按目前价格计算为 9 倍左右。
  8.流动性安排和清算交收原则:主要是根据建立头寸所对应的到期日进行资金方面的准备,并按照境内外期货交易所相应的结算价格进行购入或卖出清算。
  9.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出现违约或者交易损失,按到期日现金汇付结算。
  10.履约担保:以期货交易保证金方式担保。
  三、开展境内外铝及相关品种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多变,有色金属及钢材等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公司的产品和主要原料氧化铝及工程建设用钢材、铝材价格与铝价和螺纹钢价直接相关,铝价及钢材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产品销价、原料采购成本、工程材料采购成本产生直接且重大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公司的生产成本、工程建设成本和效益。因此,公司选择利用期货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将公司生产原材料、工程材料采购成本和铝产品销售价格风险控制在适度范围内,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
  四、套期保值准备情况
  1.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具备在境外从事套期保值业务资格。
  2.公司已制定《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套期保值工作按照以上制度严格执行。
  3.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决策、操作、监督等工作分工和控制机制。公司董事会是境内外期货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公司经营工作理事会是境内外期货业务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境内外期货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相关人员遵守有关制度;国贸经营部负责制定套期保值交易方案,并经公司经营工作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4.公司期货交易员、风险管理员、交易确认员、合规管理员等期货业务人员均持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五、开展境内外铝及相关品种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过大,造成保证金不足的风险。
  控制措施:在制订交易方案时做好资金测算,做好时时监控,发生的概率较小。
  2.信用风险:公司建立选择经纪公司的制度和程序,所选择的经纪公司运作规范、信誉良好,发生信用风险的概率较小,并且公司将通过在各经纪公司分仓交易,加强资金管理,降低风险。
  3.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控制措施:公司选用持证人员从事期货业务操作,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降低操作风险。
  4.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控制措施:公司关于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组织架构设置科学合理,能够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内控方面的漏洞。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
  2.公司制定《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严格规定业务操作程序,有效控制和规避操作风险。
  4.为进一步加强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期货运作程序,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形成了董事会、经营工作理事会、期货业务主管领导、国贸经营部、期货业务科室、合规管理员、风险管理员、交易员、结算员、资金调拨员等多层次授权、制约和控制、层层把关的业务流程,便于期货业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5.成立期货业务科室,明确相应职责,配置有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具有资质专业人员。
  七、期货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衍生品交易所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保值》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
  九、套期保值业务后续信息披露
  1.当公司已投资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超过 1,000 万人民币时,公司经营工作理事会将向董事会报告;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时,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投资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十、独立董事意见
  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指定相关部门评估投资风险,分析衍生品投资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制定的套期保值计划和外汇风险敞口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工程项目建设实际,组织机构健全、完善,业务流程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情况;
  2.所采取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责任编辑: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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